全区发生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时,区应急局应立即启动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运行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特制定区应急局事故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一、应急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由熊长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管理组、现场处置组、物资保障组、综合后勤组和调查评估组5个专项工作组。
信息管理组:谭平任组长,熊长云任副组长,刘忠菊、唐吉谅、胥成芬、黄思静、彭景、李宾若为工作人员。
现场处置组:张朝德任组长,蔡兵任副组长、钱良国任副组长,张伟、杨勇、肖业洪、晏桃园、罗怡为工作人员。
物资保障组:蒋洪阳任组长,熊兴成任副组长、王小锋任副组长,郑英、罗小兰、高蒿、刘松为工作人员。
综合后勤组:邹习琴任组长,吴波任副组长,徐兴荣、蒋志力、陈娟、刘侗、田东、陈久勇、秦海涛、李小波、张建为工作人员。
调查评估组:邹习琴(兼)和张朝德(兼)任组长,蔡兵任副组长(兼)、沈东任副组长,王良强、罗小兰(兼)、罗怡(兼)、晏桃园(兼)为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根据紧急情况或区政府指令,发布预警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与事故发生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组织进行联络,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或请求有关方面援助;掌握和发布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调查评估。
(二)专项工作组。
信息管理组:收集各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灾情信息;汇总处理各类信息,编制各类信息稿件;向区总值班室报送信息;向市应急局报送信息。
处置救援组:迅速开展监测,及时查明事故初步原因和损害情况,查明危险范围和趋势,确定疏散和警戒范围;组织制定处置救援方案;指挥现场处置救援;指导现场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提出救援力量和救援设施设备需求;组织灾民转移,安置;报告处置情况。
物资保障组:核实现场灾情;向市应急局报灾系统报送灾情;发放救灾物资;提供各类应急物资和救灾物资信息。
综合后勤组:协调区级行业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调度应急专家、救援队伍及应急物资;调度各类应急用车;提供救灾人员生活保障;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示。
调查评估组:负责查明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对涉事单位和责任者的财产保全以及重点当事人的稳控建议;开展初步调查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业务要求。明确应急职责;熟悉业务内容;掌握工作流程。
(二)纪律要求。接到工作通知时立即到达办公室接受工作安排;实行工作组长负责制,具体落实相关人员具体工作事宜;必须24小时将手机置于开机状态,以方便及时联系。
附件:1.说明事项
附件1
说明事项
1、所称事故灾害,是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指干旱、洪涝、风雹、 冰雹、低温冷冻、病虫害、滑坡、地震、森林火灾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2、抗灾是指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紧急抢险、排险;救灾是指灾害发生后的人员、物资抢险、安排灾民生活、灾区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的所有活动及措施。
3、事故灾害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上急需解决的问题等。
4、影响较大事故灾害一般指灾情出现3人及以上死亡、或500人以上转移安置、或倒塌房屋10户以上、或干旱造成缺水3000人以上、或区政府决定的其他应急事项时,应该按照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5、灾民“五有”: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病了能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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