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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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0037U/2021-00041 [ 发文字号 ] 武隆应急发〔2021〕1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现将《2021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

2021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印急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局党委的具体要求,切实反思“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的突出问题,落实“零目标”理念,以事故防控为核心,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标准化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为抓手,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执法,确保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年非煤矿山行业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标准化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回头看”实现100%,未达标者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改;开展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覆盖率实现100%,非煤矿山企业100%配齐技术管理团队。

三、工作重点

(一)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履职尽责。一是重点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风险辨识,突出“新、重、危”风险辨识,全面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并按岗位风险形成“一岗位一风险清单”。建立完善融合以明确责任、分级管控、警示报告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制度为主的风险管控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二是严格强化“一体化”回头看。按照“一体化”“红、黄、蓝”实施细则,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一体化”自查自评自改。对到期应评审、三级及不达标企业100%开展标准化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对未达标者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改。推动“一体化”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三字经”常态整治。突出抓好露天矿山辅助加工系统、高陡边坡以及作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常态专项治理。四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做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矿山安全办公室,强化与公安、规资、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实联合踏勘、共同选址。以岗位风险评估结果为基础,依据主要岗位职责,形成“一岗位一责任清单”,明晰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岗位职责。以企业安全投入、教育培训为切入点,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强化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持续配备采矿、机电、安全等专业副总工程师,推动矿山企业配强总工程师。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技术总工程师、安全员专题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通过督促企业狠抓技防、人防措施落实,持续推进以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2021年底前矿山企业须采取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二)突出源头管理,提升本质安全。一是大力助推规模化发展。严格执行全市非煤矿山“十四五”安全发展规划,坚决淘汰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下落后产能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适合矿山企业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聘用具备相应资质的采掘施工单位从事采掘施工作业。

(三)恪守法治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强化监管法治化。科学编制2021年度执法计划,形成全区执法计划“一张表”。将计划执法与专项执法有机结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加强与公安、规资、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规范性。精心编制现场检查方案,严格对标对表现场执法,切实做到文书制作规范,法条适用精准。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督查检查,强化动态管理。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通过明查与暗访、抽查与普查、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重点工作推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媒体曝光等制度,倒逼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隐患整治等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严格起来、落实到位”。

(二)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履职担当。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制度。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成果,凡发生报险事故(含受伤)的,监管部门一律介入调查,严格责任追究。

(三)注重业务学习,强化队伍素质。切实强化非煤矿山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做到敢于担当,严格执法。

2021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落地落实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和重大险情,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办厅字〔2020〕3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若干措施》(渝委办发〔2020〕25号)为基本遵循,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运用新的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技术措施,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全力防范和压减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风险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企业要突出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清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岗位、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精准辨识安全风险。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安全风险普查,建立风险清单。立足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组织全员从源头上、全过程全面深入辨识、分析安全风险,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重点风险管控。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明确每处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落实安全包保责任;重点加强储油罐区、配电房等风险管控;严格特殊作业、检维修、复产复工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落实特殊作业全过程录像管理制度;完善奖惩机制,严格处罚“三违”行为,对与特殊作业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二)突出重点环节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开展涉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行动,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开展设备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全面核实企业安全条件,公布规范达标、改造提升、依法淘汰企业名单,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关、搬、改、转。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素质水平。一是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成以网络在线学习为主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格局。二是严格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学历及资格核查台帐,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提高从业资格准入门槛。

(四)推进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修订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和相关专业领域的危化品安全标准,尽快推广使用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形成企业依标管理、政府按标执法的安全工作新格局,提升危化品安全治理水平。

(五)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严格源头准入监管。从设计、设备、人员资质等方面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从严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禁止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规范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和依法许可。二是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每次检查执法均应对照《一体化执法清单》《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制定方案,明确检查要素、具体内容,开展专业化深度执法,落实分类整治措施。严厉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工艺设施、非法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化品等非法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合法企业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执法绩效管理,定期落实执法工作自查自改,推动应罚尽罚,落实违法行为、执法信息公开,提升执法透明度、震慑力。三是加强监管综合工作。完善区安委会危化品安全办公室运行机制,定期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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