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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0037U/2021-00044 [ 发文字号 ] 武隆森防指办发〔202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重庆市武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武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武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2021年武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预防治理根本措施,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强化集体林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政府牵头抓总的防灭火责任体系,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救援能力,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严格控制在0.3‰以内;全面完成市森防指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重点目标考核任务;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火灾应急扑救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重点措施

(一)压实防灭火责任。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要求,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有关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林区农户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明确责任。二是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至少2次听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具体问题;要结合实际聘齐配足护林人员,在防火期内强化对护林员的管理考核,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在防火高风险期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本辖区、本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三是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2.落实部门防灭火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防灭火责任清单,全覆盖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3.落实经营单位防灭火主体责任。一是区林业局等部门和有关区属重点企业要与国有林场和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旅游景区等森林经营单位以及集体林地所属乡镇(街道)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责任。二是区林业局等部门和有关区属重点企业要督查、检查、指导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乡镇(街道)与所在管辖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下列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1)在林区内的工程施工场所、农家乐、通信基站和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民爆仓库、军事设施)以及经批准同意开展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等。(2)对穿越林区的铁路、公路、高压电线、电缆、石油和天然气输送管线等产权单位。

4.强化护林员巡山守卡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国有林场要与护林人员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落实护林人员巡山守卡岗位责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管护区内日常巡护、守卡,排查风险隐患,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火情早期处理。

(二)加强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校园、进林区(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2.强化预警监测。区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建立长效协同机制。区气象局和区林业局每天联合制作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春季、夏季前要组织开展森林火险形势会商。针对高森林火险时段,区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制作和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预报,并督促检查指导各地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及时反馈。

3.强化隐患排查。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在森林防火期要强化护林人员的日常巡护职责到位。要在重点时段认真落实村(社区)开展日巡查,乡镇(街道)开展周检查,区应急、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开展月抽查制度。

4.强化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哨卡)值守,落实好进山扫码工作,严格将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要严格野外用火的审批、监管,进一步加强森林感染疫病后组织焚烧枯枝烂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人为火灾事故。

5.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坚决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威胁城市、居民点、军事设施、加油站等重要目标重点部位安全。要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特别针对林区高(低)压电线、用电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密集通行道路和林区周边农民整地焚烧杂草、杂物、铲灰积肥等实时开展野外火源管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切实坚持以持续深化森林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积极深入林区开展“走山走水”督查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的行为。区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调查、追责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破,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严厉打击放火、失火等犯罪行为

)完善设施建设。一是要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是属地政府的重要责任,林业、应急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的指导意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由区林业局等部门牵头负责再新建或改建5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5个林火智能监控建设和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5套森林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每套森林消防水泵灭火系统包括1台背负式森林消防水泵、1个移动森林消防水池、500米消防水带)。三是对中央计划内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加快推进实施,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四是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统筹推进森林防火路、防火通道等建设力度,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消防水池建设,增加运兵车、远程消防供水车等防灭火物资装备及防灭火物资储备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形成完整的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体系。二是切实加强级森林消防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培训和演练,努力打造一支拉得出、用得上、能战斗的综合救援队伍。

四、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森林火灾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确保全区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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