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企业本质生产安全水平,严格保障全区非煤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号)和《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武返武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反弹时期,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在即,全力以赴抓好非煤矿山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安全,是打好疫情防控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工作使命。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全力确保安全生产”的总要求,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和非法、违法、违规进行复工复产验收行为发生。为全国两会、全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
(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各非煤矿山行业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完善各项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确保标准化生产和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技
术服务体系,配备至少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
(二)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各非煤矿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所有员工开展为期至少20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并如实记录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对新员工或换岗人员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应急总局令第3号)要求,在对其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后,全面执行师傅带徒弟制度,确保企业新员工掌握本岗位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非煤矿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非煤矿山领域“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全面对标对表开展一次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要严格按照“五落实”整改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三、充分准备、有序复产,严格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把关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在强化指导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前提下,督促企业在开展复工复产中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严格按照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要求落实,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业规范标准,分期分批组织验收审批复工复产。
(一)严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标准。一是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五必须”:即企业必须组建有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必须落实严格的防疫措施;必须确保不新招“特定人员”(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对区外返工人员进行隔离14+7+7天;必须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五到位”:即开展核心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开展风险研判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到位;开展安全培训和危险作业技术交底到位;开展安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落实到位;开展防疫和安全生产各项应急措施到位。
(二)严格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复产。要严格执行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领导小组有关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对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到位情况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措施的到位情况以及区内相关重大项目建设所需石料的采购情况,实行分批组织复工复产验收。
(三) 严格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批程序。严格非
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自查自纠、复产报备、复查验收程序。其具体报批程序:一是由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企业复产报备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报送乡镇(街道)、区应急局行业安全监管科负责人;三是企业向当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复工复产初验收(主要领导签字印章);四是区应急局组织验收(主要负责人签字)。
凡未经区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组织验收同意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复产;否则,一律视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列入“打非”范畴处理,情节严重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严把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关和安全关,努力营造非煤矿山企业员工“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的浓厚氛围,坚决确保全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绝对不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添乱。
四、转变作风,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指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坚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服务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一企一组”进行“点对点”“一对一”地加强指导;持续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员工的防疫工作,切实保护企业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强宣传引导。全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在开展复工复产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向企业全体员工作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承诺”。要承诺复工复产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承诺复工复产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必须有保障,并严格遵照执行,努力营造全区非煤矿山行业企业“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的浓厚氛围,筑牢全面动员、上下联动,共克时难、共保安全的安全稳定环境。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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