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106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4〕33号)精神,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全市应急管理“1366”工作思路,坚持群众路线,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紧盯部门、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责任落实,健全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大对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规范举报线索依法依规办理,确保举报流转顺畅,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形成闭环管理;深化数字化赋能,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信息数据的归档管理和分析应用;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走深走实。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紧盯责任落实。
1.夯实部门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举报受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好本行业(领域)的举报奖励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措施”,定期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建立信息“直报”机制,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内选定信息员,第一时间收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线索;依法跟踪督办针对本级直管的工业园区、企业及工程项目等举报线索,对重大事故隐患或重点线索要按照相关规范提级调查。
2.落实属地责任。落实举报奖励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制,定期召开联席会,组织研究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确定专门受理办理群众举报的工作机构,配足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宣传造势,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举报有奖,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抓好企业管理人员意识提升,必须向员工面对面承诺举报有奖;利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开工第一课、晨会等形式,将安全隐患识别标准及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普及到每一个车间、班组和员工;针对企业内部员工报告发现的隐患或提出整改隐患的合理化建议,应当立即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由企业兑现对报告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深入宣传发动。
4.持续抓好“七个一”宣传。向社会各界广泛发放《安全生产举报有奖的公开信》,作出广大市民发现事故隐患并积极向政府部门举报号召和承诺;利用电视电台、公众信息网、手机报、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新闻进行宣传报道;利用辖区人员聚集地、大型商圈广场的宣传广告屏,投放1个以上的宣传视频或海报;编制发放《安全生产举报有奖的宣传画册》,实现安全“五进”全覆盖,同时在村社(居委会)、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或工程项目等区域设置安全生产举报有奖的宣传专栏,大造声势,强力挤压非法违法空间,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
5.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宣传。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宣传,利用矿山坡坎墙、危化品运输车、烟花爆竹外包装、旅游大巴车、农村公交班车、建筑工地外墙、液化气瓶等张贴安全生产举报有奖的宣传标语和悬挂横幅或加印12350举报热线字样和安全生产举报有奖的二维码;定期在重点行业(领域)内,通过不同形式发布安全生产举报有奖的鲜活案例,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6.推行社会公益宣传。积极调动各级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助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挖掘公益宣传资源,打造公益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牌、商家LED电子显示屏、高速公路广告牌等,滚动播放“12350,安全伴您行”、“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举报有奖,共治共享”等字样广告;同时,利用本辖区社会公益短信号码定期向社会公众推送“12350,安全生产举报有奖”的公益短信。
(三)规范线索核查。
7.依法依规核查。举报线索受理部门要严格执行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有条件延期30日的限时核查制度,实现全过程闭环。对核查属实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线索核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
8.严格奖励发放。举报奖励对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渝安办〔2021〕49号)发放奖励,对该标准没有明确的举报事项奖励按《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暂行)》(武隆应急发〔2021〕78号)文件执行奖励发放。奖励标准向社会公告。
9.加强权益保护。坚持安全生产举报线索“即查办即回复”制度,线索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由举报线索受理部门将办理结果回复给举报人;不予立案(或不予奖励)的,在作出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举报人,切勿失信于民。要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因泄露信息造成举报人受到伤害或遭到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要有效规避“恶意举报”、“职业举报”等情况,避免举报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干扰。
(四)深化数字赋能。
10.畅通举报渠道。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接收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微信小程序、电话和信件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建议区政府官网页面上设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并加挂“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和“重庆应急发布”微信小程序码,形成“人人可监督”“时时可举报”的监督网。
11.作好数据对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熟练掌握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区举报受理中心还应抓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运用,及时办理两套举报系统交办转办的举报,不得延误举报办理工作。要将多渠道收到的举报信息,及时、完整、规范地补充录入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做好数据对接、统一归口管理工作,从而提高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
12.加强数据分析。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举报信息数据的归档管理和分析应用,对举报涉及的行业领域、所在区域、具体事项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查找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重要举报线索和举报的关键点,综合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针对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要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安全监管科学决策、精准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五)强化工作保障。
13.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举报处理工作指导督办,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纳入日常部门督导及企业检查范畴。对未按规定时限受理、反馈、办结和核查不规范的举报事项及时催办或者予以纠正,对办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的举报,要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商,努力提升举报处理质效。
14.强化考核运用。区安委办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纳入《武隆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问题管控力综合评价细则(修订稿)》中进行每季度排名考核。同时,对安全生产举报线索查办单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报线索查办闭环的;未兑现群众举报奖励的;对有举报人身份、举报线索或办理情况等失密泄密的”情况予以考核扣分。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考核评价细则,认真研究加强和规范举报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应的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15.强化常态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主动落实固定的场地、人员及工作经费,强化各项工作保障。要收集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及问题建议等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举报工作组织有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联系人:涂小勇、陈胜,联系方式:77728055,17783421566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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