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10037U/2023-00032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安委发办〔2023〕90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7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挂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第五期)的通知
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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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37)文件精神,全区各单位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安委发2023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至117日,全区共收到重大事故隐患99条,现将新增未完成整治的2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

一、隐患基本情况

万银村大寺湾组319国道谢香坨起点至大寺湾陈刚猪场段结构复杂,整段坡度十分陡峭全是泥夹石,3060吨石头数量多,该段公路大部分护坡挡墙没有修建,35米高切坡随时有滑落危险。判定依据:《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

(二)重庆市鸿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左侧单元消防安全出口数量不足2个,不满足老年人疏散需求;二楼楼梯间未设置乙级防火门导致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要求;二楼大厅区域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二楼大厅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判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7章综合判定。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整改方案和管控措施。请各牵头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主动对接,认真对照安全隐患整改清单明确的任务,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序时推进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在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的,要明确管控措施和整改时限,盯紧不放直至消除。

(二)纳入年度考核。在每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由各牵头责任单位将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区安委办,凡超期未完成整改销号又未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的,视为超期未完成整改,一律纳入安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三)严格整治责任。因整改工作不力或未按时完成整改销号导致生产安全或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刑行衔接等措施予以严肃追责。对未纳入本次挂牌的安全隐患,由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区安委办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77721677邮箱1627308306@qq.com

附件:武隆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挂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第五期)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1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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