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10037U/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4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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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的名义统一执法。贯彻落实及参与拟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

5.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7.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二)单位构成

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内设机构4个: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大队、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大队、工贸危化安全监管执法大队、自然灾害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16人,参公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9人。

(三)机构改革

2025年6月份行政执法改革,区商务委下属事业单位区商务执法支队9名工作人员全部转隶到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3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7.3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改革原区商务执法支队9名人员全部转隶到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导致预算数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3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6万元,住房保障30.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7.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7.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7.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74万元,比2024年增加18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74万元,比2024年增加187.3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改革原区商务执法支队9名人员全部转隶到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导致预算数比上年度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支队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无项目预算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0.96万元,比上年增加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改革原区商务执法支队9名人员全部转隶到区应急综合执法支队,导致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5年度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专业作业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熊兴成  联系电话:023-777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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