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协助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分析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的发布工作。
3.配合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的后方协调指挥有关工作。
4.承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管理,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5.承担支援乡镇(街道)一般性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
6.拟订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协助拟订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处置、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调动相关应急队伍和资源。
8.承担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9.拟订相关规划、制度并实施;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承担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安全生产救援指挥科、自然灾害救援指挥科、物资保障科,无下属机构。编制人数21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事业人数2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4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7.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门区应急局统一预算,从2024年度开始单独预算,2023年无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4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00万元,教育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6万元,住房保障22.5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7.4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7.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7.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25万元,比2023年增加44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5万元,比2023年增加447.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门区应急局统一预算,从2024年度开始单独预算,2023年无数据。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无项目预算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比2023年增加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00万元,比2023年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门区应急局统一预算,从2024年度开始纳入单独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66.85万元,比上年增加66.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门区应急局统一预算,从2024年度开始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单独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专业作业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兴成,联系方式:023-7772215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