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相关规程和地方性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和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区属国有(集团)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做好关闭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行政执法职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建议,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台账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区应急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宣传教育科)、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应急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处级)、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三)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人员编制共4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行政工勤2人,参公编制11人,事业编制20人;现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行政工勤2人,参公人员7人,事业人员19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中原区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区水利局的防汛抗旱职责、区规资局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职能职责、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能职责等划转到区应急局,并将自然灾害防治的“1委3部”区政府协调机构也设立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负责日常运转及工作协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47.42万元,支出总计1,447.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66万元、增长36.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等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44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17万元,增长55.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等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4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1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等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24.72万元,占64.05%;项目支出406.75万元,占35.9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资金原区政府已垫支,不再重复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7.66万元,增长36.58%。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资金原区政府已垫支,不再重复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17万元,增长55.59%。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救灾等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67万元,增长54.85%。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救灾等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1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等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和职工工资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72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等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资金原区政府已垫支,不再重复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66万元,占6.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出和退休等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35.47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出和退休等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30.61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8.73万元,占87.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84万元,增长25.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救灾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1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职能职责划转原区政府应急办、区水利局的工作人员调入区应急局增加了工作人员从而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8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9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较多职能职责划转相应增加了运行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严格了“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18万元,下降71.8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防灾减灾督查检查和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由于实行了一车一卡,严控了公务车辆使用,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4万元,减少2.49%,主要原因是由于实行了一车一卡,严控了公务车辆使用,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12.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接受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13.6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控了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4万元,减少33.2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控了公务接待支出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1,4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8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物业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9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应急管理、地质灾害和地震救援、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职责所致。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1万元,减少70.72%,主要原因是由于严控了会议支出和加强了会议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33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评价较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虽然有些项目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项目开展有些滞后,但为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及项目绩效最优化,这种滞后是必需的、合理的、实际的。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77722151 | |||||
专项(项目)名称 |
安监执法经费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熊兴成77722151 | ||
主管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行业监管科、职业健康科、应急指挥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40 |
总量 |
4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 |
其中:财政资金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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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打非治违专项执法、完成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等 |
全年完成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全区60家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高危企业的应急专项检查;聘请协助安全监督检查驾驶员4名及其他协助临时人员2名,完成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完成市上下达的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完成应急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项行动,开展较大应急救援处置3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产出 |
完成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打非治违专项执法、完成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等 |
全年完成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全区60家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高危企业的应急专项检查;聘请协助安全监督检查驾驶员4名及其他协助临时人员2名,完成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完成市上下达的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完成应急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项行动,开展较大应急救援处置3次。 |
100% |
||
效益 |
开展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打非治违专项执法、完成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等确定安全形势稳定。 |
通开展应急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打非治违专项执法、完成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等确定安全形势稳定。全区安全形式持续稳定。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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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通过一系列的安全专项,提升公共安全满意度。 |
全年通过一系列的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提升公共安全满意度。 |
100% |
||
管理 |
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制度和相关财经制度,确定项目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
95% |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 | |
总分 |
97.5 |
等级 |
优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安监执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全面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执法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二是聘请协助安全监督检查驾驶员4名及其他协助临时人员2名;三是完成市上下达的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完成应急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项行动,开展较大应急救援处置3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偏少,市上每年都在增加专项行动,但没有增加预算经费;二是机构改革增加了较多职能职责但预算的项目经费没有相应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预算投入,确保项目正常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尽力压缩项目资金支出,努力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预算的财政经费资金由于项目未完工等原因未支付的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保留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职工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指机关运行所需的办公费、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等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本年度项目未完工或年初安排的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所结转到下年的资金。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熊兴成,联系邮箱:517989789@QQ.COM, 联系电话:777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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