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近期受“杜苏芮”极端强降影响,部分地区引发严重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救灾救助工作任务艰巨。8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联、被困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抓紧修复交通、通讯、电力等受损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巡查值守,紧盯防汛重点部位,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关键期救灾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减办〔2023〕35号)规定,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防汛关键期救灾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果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锚定市委家军书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汛期目标,加强对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救灾救助工作责任,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将责任制贯穿到研判部署、指挥决策、转
移避险、救援救灾全过程。要按照武隆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建立汛期区领导联系自然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的通知》(武隆减灾委发〔2023〕3号)《武隆区防汛抗洪和地质灾害分级分类应急响应措施(试行)》(武隆减灾委发〔2023〕4号)规定,坚持分级分片的包保责任制,推动责任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当发生极端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可能威胁人员安全时,要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力量对接,明确人员转移和救助任务内容,加强统筹调度和力量配置。
二、严格灾情信息管理,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灾情
各乡镇(街道),区应急、统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应急管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规定》(应急〔2023〕13号),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坚决杜绝信息迟报瞒报;对于事实清楚、灾情统计制度有明确规定的,应及时纳入自然灾害统计上报,不得随意认定为“意外”事件;对于定性存在争议的人员死亡失踪事件,应“先报后核”并抓紧做好性质认定工作。因电力、通信中断等无法通过报灾系统报送灾情的,可通过卫星电话、传真等渠道上报,待网络恢复正常后,及时通过报灾系统补报。要认真建好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损坏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台账。灾情稳定后,要及时组织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做好会商核定,确保口径一致。
三、细化完善预案方案,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
结合主汛期灾害形势特点,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细化完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方案,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各类预案方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各级从事救灾工作的同志要熟悉本级救助预案规定,对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心中有数。要紧盯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发展态势,提前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启动响应建议,发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避让撤离人员的,要立即按照预案规定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并按照30分电话,1小时书面要求归口报告区应急局。要加强工作督导,启动响应后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落实落细救灾救助措施。
四、迅速开展灾害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受灾人员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渝应急发〔2022〕35号)要求,加强安置点管理,及时掌握受灾群众需求,尽快将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到位,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各乡镇(街道)要针对极端暴雨致险情况,对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进行提前部署,进一步细化完善转移安置工作方案,鼓励受灾群众尽可能通过投亲靠友方式进行分散安置,并及时给予救助;对确需进行集中安置的,提前开放集中安置场所,按照“五有要求”切实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供销社等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物品的储备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五、快速调拨救灾物资,确保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综合研判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进一步细化完善紧急生活救助方案;要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电力和通信能够快速恢复;要加强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和急需药品的运送发放方案制定,发生因山洪、地质灾害等导致道路交通、通信中断造成的“孤岛”,迅速协调组织力量深入灾区一线了解实情,动用一切可能手段,全力调运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要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救灾捐赠,科学引导捐赠物资品类,妥善做好供需对接,并尽快组织发放。
六、抓紧推进灾后重建,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按照“先抢险救灾、后长远治理”的思路,坚持“属地为主责、区级尽全力”的原则,把恢复重建保民生作为当务之急。灾险情发生后,区交通、经信等部门抓紧修复交通、通讯、电力等受损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明确时限,倒排工期,上足人力、物力,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恢复重建项目按计划或提早完工。
七、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应急管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完善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灾情和抢险救援救灾等信息。灾情发布应严格遵循“先逐级上报,后对外发布”原则,不得颠倒工作程序。要密切关注网络平台热点事件,特别是关于重大灾情、人员安置、物资保障、医疗救助等方面信息,要迅速核实了解、及时回应,对受灾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响应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对不实信息要认真核实、及时澄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恶意炒作。
重庆市武隆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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