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10037U/2020-00357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安委发〔2020〕24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1 |
关于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和事故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和上报信息,切实厘清各部门信息发布规则,现将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机制发布给你们,之后信息将统一发布、上报。
一、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
由于各部门需履行职能职责,收到自然灾害预警类信息会再转发,造成信息繁多且延时性高,因此按各部门三定方案及职能职责划分,规定如下:
(一)《雨情通报》、《重要气象信息专报》等由区气象局统一发布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其余部门不再转发给乡镇(街道);如需通知本部门干部职工,可自行决定通过微信、QQ群转发给干部职工。
(二)《水情通报》《调度令》由区水利局统一发布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其余部门不再转发给各乡镇(街道);如需通知本部门干部职工,可自行决定通过微信、QQ群转发给干部职工。
(三)《森林防火信息》由区林业局统一发布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其余部门不再转发给各乡镇(街道);如需通知本部门干部职工,可自行决定通过微信、QQ群转发给干部职工。
(四)《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由区应急局统一发布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其余部门不再转发给各乡镇(街道);如需通知本部门干部职工,可自行决定通过微信或QQ群等方式转发给干部职工。
各乡镇(街道)对接各区级部门的科室如需要自然灾害信息,自行与各区级协商发布渠道。
二、事故信息报送机制
(一)为避免区级各部门向市级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内容不一致、时间有误差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统一报送内容。当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委网信办、区110报警中心、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事故信息后,或者由各乡镇(街道)报送至各部门,应及时协商并统一内容。如是道路交通事故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编写好内容共享给其他相关部门;安全事故由区应急局负责编写好内容共享给其他相关部门;火灾事故由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编写好内容共享给其他相关部门。
(二)为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全区平安安全稳定,各乡镇(街道)发生事故后,应按照统一模板(附件2)进行编写事故信息并做好报送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报送至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委网信办、区应急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安全事故报送至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委网信办、区应急局;火灾事故报送至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委网信办、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请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并反馈名单(附件1)至区安委办,建立微信或QQ群分享各类事故信息,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全区平安稳定发展。
附件:1.事故报送责任人联系名单
2.事故信息模板
0180-2020-24关于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研究建立事故信息发布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doc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减灾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