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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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0037U/2020-00341 [ 发文字号 ] 武隆安委办发〔2020〕5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关于切实抓好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监测,今年我区降水较常年和去年偏多,汛期洪涝灾害偏重,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入汛以来,我区已连续多次出现强降雨,区境内鸭江、白马、平桥、长坝、石桥、白云、土地、沧沟等多个乡镇已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灾情,威胁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高温汛期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平安度汛,现就切实做好当前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工作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压实责任,勇于担当,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全力抢险救援,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7月23日,市委书记陈敏尔在武隆调研时强调:要始终保持防汛救灾临战状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5日,武隆区土地乡六井村中台组中堡滑坡发生滑移灾情,向东副市长于25日晚连夜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实地察看了滑坡险情,了解应急处置和群众转移安置情况,组织应急、水利、规资、气象等部门专家进一步会商研判险情,对抢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完善险情处置方案,并对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地灾防治条例》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街道(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到一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应急局负责地质灾害督查督办、应急救援和直管企业地质安全监测;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区水利局负责河道沿线、电站、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灾的监测、预防、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区高切坡地灾监测、防治;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在建房屋建筑和老旧住房监管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及周边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区经信委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电力燃气、通信行业及周边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旅游景区、赛事活动涉及场地和路线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建设项目场所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防治;区级其他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防治工作。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做到辖区(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常态化。要充分发动干部群众对房前屋后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沟到头、坡到顶”全覆盖,做好排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逐一进行整改。针对强降雨天气过程,要重点防范期村日巡查、乡镇周抽查、区级安全行业主管部门月检查,干部群众“走山走水”大普查。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强化建设施工行为特别是农民自建房引发的山体滑坡隐患排查;加强江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以及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对威胁场镇、学校、村庄、集市、重要交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车通行量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果断采取应急防灾避险措施。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要进行定期排查,特别是强降雨过后,务必深入现场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发现险情及时停工停产,待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强化监测预警避让

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将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发布至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及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负责人。所有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并督促采取应对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发生。要坚持“主动避让、预防为主、提前避让”的原则,在遇到强降雨时,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为蓝色、黄色的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进行引导撤离;对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为橙色、红色的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必须组织强制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生产生活工作,督促已转移人员不得返回危险区。对应转移而未转移、未及时转移或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造成伤亡的,将严肃问责。

在全力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高温时期森林(草原)防火、抗旱救灾、安全生产和生产安全事故防控等工作,要高度重视高温伏旱天气的应急防范工作,在做好防汛防涝的同时,也要保留足够的供水资源,绝对不能在伏旱天气出现人为缺水、断水现象发生。

五、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清楚库存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设施贮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家底,及时补充救援物资不足,确保应急物资到位。要按照《武隆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尽快完成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强化各类事故灾害救援专业培训,提高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到位。要加强应急避险演练,做到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宣传和应急逃生演练工作全覆盖。要加强未在线监测地灾隐患点的排查,建好台账,落实治理,遏制新生隐患点灾害事故发生。

六、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发后20分钟内口头报告、1个小时内书面报告”的初报时限要求;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告信息的,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半个小时内必须报送并说明迟报原因。对瞒报、虚报、迟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要强化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映迅速。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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