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10037U/2020-003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4 |
武隆区和顺镇“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11月19日19时15分许,武隆区和顺镇金坪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车辆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1月21日,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和顺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武隆区和顺镇“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见附件)
武隆区和顺镇“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网上公示板).doc
武隆区和顺镇“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0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