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10037U/2020-00332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安委发〔2020〕1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9 |
关于给予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黄牌警告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6月8日,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发生1起农民自建房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为双河镇人民政府。
该起生产安全事故给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14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渝安办〔2020〕43号)文件对该起事故进行了通报。今年5月16日至6月8日在较短时间内区境内连续发生2起房屋建设施工亡人事故,充分暴露出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按照《武隆区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办法》(武隆府办发〔2018〕129号)文件规定,区安委会决定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给予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
请双河镇人民政府于6月30日前向区安委会作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要针对事故认真剖析日常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研判事故原因,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地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认真落实整改。在实施整改结束后,书面向区安委办提出摘除“黄牌警告”的申请;区安委办接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验收。
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当前高温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有效防控各类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事故发生,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