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武隆章媛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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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九十二规定,医疗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且经医保中心同意,现按照协议要求,即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状态

解除时间

1

武隆章媛诊所

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何家堡村廖家嘴组

解除

202665

参保人员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解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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