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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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我区于2022年1月启动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参保人员终身缴费制,职工参保人员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以个人缴费为主,2022年缴费标准为122元/年·人。试点期间,长期护理保险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部分经办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承办,长护险运行中发生的待遇支付费用、失能评估费用、委托承办机构承办服务费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

我区参加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5年,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在通过失能评估后,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承办机构将分别对居家个人护理按照40/日·人;对机构集中护理和居家上门护理按照50/日·人的标准支付长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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