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工作
我区启动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河南省(以下简称“四省市”)医保局对吻合器、补片、胶片三类医用耗材开展了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我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参加了四省联采带量工作。2020年10月30日完成了《协议》的签订工作,涉及采购金额59万元左右,节省资金76万元。(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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