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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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958624N/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相关规则。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健全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医保局要建立与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下属副处级单位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为全区参保职工、参保居民提供医疗和生育保障服务;

2.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每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筹资工作;

3.负责统筹拟订全区医疗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等;

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处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根据服务协议承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稽核、监督和检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对违反服务协议的“两定”机构进行处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转移、接续、查询等工作;

7.承担按规定审核拨付医疗保险费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承担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9.承担医疗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各类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10.承担全区离休干部、1-6级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管理和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11.承担全区医疗救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12.承担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未缴、欠缴医疗保险费等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13.承担参保单位、个人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工作,宣传医疗保障各项政策,为参保单位、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14.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相关规则。

1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1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区医保局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一正三副,5个内设科室,5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待遇保障服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监督执法科。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所属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参保征缴科、医疗保险待遇科、基金结算支付科、基金监督管理科、医药服务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武隆委发〔20192号)文件精神,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调整预算546.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46.82万元,支出总计546.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

2.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82万元,占比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1.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其中:基本支出280.90万元,占比52.82%;项目支出250.92万元,占比47.1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6.8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6.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与预算数。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1.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1.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8.56万元,占89.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40.89万元,占7.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12.37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8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8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医保基金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

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主要用于渝东南片区联组检查工作接待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医保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医保工作中期推进会及百日攻坚动员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医保政策培训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空调、音频系统、AP无线监视系统、大厅LED显示屏。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8个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318.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均划拨到位,项目资金均按资金用途规定进行支出,专款专用,无资金串户、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以下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及自评综述。

1.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经费划拨覆盖全区27个乡镇街道,量化了考核指标和结果,提升了基层医保工作积极性。二是确保了参保人数任务数完成率,且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100.0%。三是从乡镇街道层面对全区34万多群众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报工作,方便了群众参保,保障了群众居民医保医疗待遇,群众满意度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额划拨给27个乡镇街道做工作经费,无挤占挪用情况。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朱艳萍   13983375927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7

总量

17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7

其中:财政资金

17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对乡镇街道居民医保各项工作的考核,通过划拨工作经费的方式,鼓励基层居民医保业务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27个乡镇对居民参保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全额划拨给乡镇街道,鼓励工作积极性。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

覆盖全区27个乡镇街道,划拨考核工作经费17万元,鼓励基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积极性。

全额划拨工作经费17万元,覆盖全区27个乡镇街道,量化了考核指标和结果,提升基层医保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参保人数任务数完成率。

100%


   效益

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数任务数,且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数34万余人,其中享受财政资助33.8万人,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参保人数任务数,且贫困人口100%参保。

100%


  满意度

从乡镇街道层面对全区34万多群众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报工作,方便了群众参报,保障了群众居民医保医疗待遇,对6月底前参保人员进行参保财政资助,群众满意度高

从乡镇街道层面对全区34万多群众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报工作,方便了群众参报,保障了群众居民医保医疗待遇,对6月底前33.8万参保人员进行参保财政资助,群众满意度高

100%


   管理

专款专用,全额划拨给27个乡镇街道做工作经费,无挤占挪用情况。

专款专用,全额划拨给27个乡镇街道做工作经费,无挤占挪用情况。

     100%


  ......

























总分

100

等级

说明

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贫困人员享受财政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万元,执行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系统筛查结果,对全区2859名应享受财政补贴的贫困人口进行财政补贴,确保了贫困人员的居民医疗待遇。二是确保了全区贫困人口参保率100.0%,完成了扶贫政策要求。三是提高了贫困人员对医保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项目资金全额划拨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到人到户补贴,无挤占挪用情况。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贫困人员享受财政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朱艳萍   13983375927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4

总量

44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4

其中:财政资金

44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保补助项目人员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获得医疗服务,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建立扶贫26项措施。

解决2859人应参未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困难群众100%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困难群众就医,防止因病致贫困病返贫现象发生。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

根据扶贫政策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财政补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系统筛查,对全区2859名应享受财政补贴的贫困人口进行440286元的财政补贴。

100%


   效益

跟扶贫办比对数据,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系统中进行贫困户标识,对贫困户进行财政补贴,确保贫困户持续参保

2019年全区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完成了扶贫政策要求。

100%


  满意度

285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了财政补贴政策,满意度高。

285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了财政补贴政策,满意度高。

100%


   管理

业务部门根据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系统比对出数据后,根据明细跟财政申请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用途明确。

业务部门根据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系统比对出数据后,根据明细跟财政申请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用途明确。

    100%


  ......








































总分

100

等级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16858 

附件下载: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8机构运行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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