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稳妥有序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联通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号)要求,于2月1日联通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等12个省市间的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通服务范围
本次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区、市),定点医药机构26861家,其中重庆5650家(具体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重庆职工医保参保人无需备案即可在上述26个省(区、市)已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普通门诊或药店购药费用。外省市参保人员来渝普通门诊就医直接结算,部分省市需要备案,若需备案的,按照参保地管理要求办理。
近期,国家医保局拟继续扩大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省市范围,相关信息请关注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本市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群。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联通前的准备工作。我区已开通异地门诊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在原来西南5省测试成功基础上,继续做好上述其它22省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有关准备工作,并开展医保电子凭证跨省直接结算业务测试。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与我局联系,及时响应和处理系统故障及结算细节问题。
(二)做好试运行期间的政策宣传。三个片区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于2021年2月1日启动试运行。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及各参保单位,做好参保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扩大参保群众的知晓度。
信息联系人:陈贞委77716766;
业务联系人:吴再忠 77726377。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