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635801737/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仙管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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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以区度假区管委会的名义,负责开展仙女山度假区、白马山度假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排污和焚烧燃煤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度假区环境及资源保护巡查等城市管理的日常巡查、排查、劝阻等事务性工作,涉及行政执法事项及时向区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督促指导仙女山度假区、白马山度假区旅游、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及度假区内停车场管理等工作。承担度假区招商引资和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服务等工作;督促指导仙女山度假区、白马山度假区环卫企业完善市政管理服务;承担仙女山度假区、白马山度假区旅游业态完善,行业提升等工作。承担仙女山度假区、白马山度假区信访投诉,协调解决有关矛盾纠纷;协调配合开展仙女山度假区、白马山度假区规划区域、建成区和在建区内(不含白果、核桃场镇)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不包括农民集中安置点、临时农贸集市、背街小巷)、绿化园地、建设场地,以及道路、管网等的清洁、保洁、门前三包管理,各类垃圾清扫、运送、处置等工作,营造良好度假环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支队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督查科,法制科,财务科,市政管理科,国土管理科,城建管理科,环保管理科。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24年度预算编制的是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8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因2024年本单位开始独立预算,不再纳入区仙管委进行统一预算,故无2023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81.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0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31万元。因2024年本单位开始独立预算,不再纳入区仙管委进行统一预算,故无2023年数据进行对比。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381.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因2024年本单位开始独立预算,不再纳入区仙管委进行统一预算,故无2023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5.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因2024年本单位开始独立预算,不再纳入区仙管委进行统一预算,故无2023年数据进行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因2024年本单位开始独立预算,不再纳入区仙管委进行统一预算,故无2023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卢洁联系方式:023-777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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