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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办:实施"日周月季"四步法 提升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日期:2020-09-27

今年以来,武隆区实施“日周月季”四步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上更加着力,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提升全区信访工作水平

一、“日”办理,让受理登记“不过夜”。

一是当日录入。坚持“来访必登、来访必录”,对本级收到的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按《受理坚决防止因未及时录入系统出现到市进京越级走访,确保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率达100%。对重要、紧急信访诉求或有群众扬言极端行为的,及时报领导审定后再按程序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确保当日转有关责任单位,不能让问题过夜。二是当日转送。坚持每日登录信访信息系统,对上级转送、交(督)办的信访事项,当日完成信访事项在信访信息系统中的流转交办,提高信访事项转送、办理时效。三是当日提醒。坚持专人每日对信访信息系统进行巡查,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台账式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信访事项签收、受理、办理等时限,通过工作群提示、电话提醒等方式提前预警、盯紧看牢,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办理时效,按期答复。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

二、“周”巡查,让事项办理“不超期”。

一是程序巡查。依托信访信息系统,每周对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办理要件是否齐全、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办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巡查,通过巡查提出整改意见,启动续办程序,依法依规重新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处理结果、送达回证、佐证材料等文书规范命名,上传信访信息系统,确保程序规范及时、数据完整准确。二是实体巡查每周对即将到期的信访件进行严格把关,包括对责任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格式、内容、调查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核实,避免出现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等问题引发重复访、越级访。同时还要求责任单位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必须与群众见面、做好解释疏导、帮扶救助、及时送达、跟踪回访等工作,有效提高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服务评价,确保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群众参评率达70%以上三是分类巡查。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按照问题类别对应导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程序等法定途径来处理。针对具体信访事项,向责任单位提出法定途径解决建议意见,由责任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及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使群众诉求按照法定程序得到合法合理解决。

三、“月”督查,让群众诉求“不流产”。

一是网上督查。依托信访信息系统,严格按“三到位一依法”原则,对信访事项程序、实体办理不规范、群众评价不满意、重复投诉等信访事项通过系统督查督办,让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电话督查。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适时电话抽查和回访信访人,凡发现工作人员应付了事、闭门造车、延迟办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信访人反映不满意的,纳入挂牌督办内容,督促限时按要求办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三是实地督查。开展实地走访督查,主要包括:信访信息系统操作、信访基础业务工作办理情况、群众反映比较突出问题、回访不满意等,信访办将“点对点”进行指导,必要时直接介入协助调查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季”小结,让信访工作“不淡化”。

一是季通报。联席办每季度对信访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且拒不改正的,对未按规定及时到场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等进行点名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将通报情况送“四大家”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和联席会议召集人,通报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二是季研判。为进一步掌握全区的信访稳定情况,联席办每季度要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重要信访事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重点研判新增信访事项情况及不稳定等级、四重攻坚情况、系统运用情况等,及时形成向联席会议汇报材料。同时,对诉求合理的,敦促事权责任单位立即着手解决;对诉求合理、问题复杂的,需领导拍板定调的,上联席会议议定方案后再实施;对诉求无理,要求事权责任单及时做好疏导稳控工作,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季汇报。在每日综述、每月研判、每季研判的基础上,每季度向区联席会议总结汇报一次全区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注重汇报“四项攻坚化解”和信息系统运用情况,及时让召集人了解全区信访稳定情况,整合力量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有力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大局长期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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