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全区辖区内和外县(市、区)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全区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信访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提出建议参考。
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自办、联办、督办各类信访问题;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全区辖区内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其他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级各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的信访稳定协调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稳定协调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定、实施、考核;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稳定协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全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负责组织对全区基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基层信访部门办公条件、硬件设施的改善。
6.负责对信访稳定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稳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7.负责牵头和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我办下设办信复查科、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综合科4个内设机构,下属2个事业单位武隆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心、武隆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为一级预算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单位,编制24人(行政12人,事业1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0人,机关工勤行政1人。
(三)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17.45万元,支出总计617.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0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1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0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4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1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0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485.51万元,占78.6%;项目支出131.94万元,占2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7.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30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0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02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0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02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办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1.93万元,占8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20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调整了人员目标绩效等工资,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19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1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64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8.69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调资后按比例住房公积金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33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调进3名公务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9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信访稳定工作任务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差旅费、伙食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5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我办公务车为2019年新购置,维修维护费较少,因为疫情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导致“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活动,相应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应急保障活动加油及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活动,相应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活动,相应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活动业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万元,下降9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活动,相应减少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活动,相应减少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增加视频会议减少线下会议,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信访稳定工作任务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差旅费、伙食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及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83.14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我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合理合规发生最大效益。项目自评等级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比率﹥100%,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2分;“三公”经费>1,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0 | ||
基础信息完善 | 1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评分要求: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 ||||||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过程 | 预算执行(12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 比率≥100%,得2分;100%>结果≥90%,得1.5分;90%>结果≥80%,得1分;80%﹥比率≥60%的,得0.5分。比率﹤60%的,不得分。 | 2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比率≤3%的,得2分;3%﹤比率≤10%的,得1分;比率>10%的,得0分。 | 0 | ||
结转结余率 | 2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预算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比率≤5%的,得2分;5%﹤比率≤10%的,得1分;10%﹤比率≤15%的,得0.5分;比率>15%的,得0分。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2 | ||
过程 | 预算管理(9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3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3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 ||||||
过程 | 预算管理(9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5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5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 ||||||
3.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 | ||||||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2.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
资产管理(4分) | 资产管理安全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2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2 | |
1.资产保存完整; | ||||||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 ||||||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 ||||||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比率≥90%的,得2分;90%>比率≥80%,得1.5分;80%>比率≥70%,得1分;70%>比率≥60%,得0.5分;比率<60%得0分。 | 2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职工工资福利保障 | 10 | 职工的工资、福利、体检等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 全部符合得满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5分。 | 10 |
工资发放及时率达100%; | ||||||
完成全区信访维稳工作 | 10 | 保障了全年重点时段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工作 | 全年信访稳定不发生影响性事件得满分,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完成全区信息网络畅通工作 | 10 | 保障了全区117条维稳网络专线的运转;培训了全区信访业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 根据实际酌情给分 | 10 | ||
完成全区信访工作 | 10 | 完成了全区来信来访受理、重点服务人员管理服务、基层信访业务培训等工作 | 根据实际酌情给分 | 1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信访大局稳定 | 7 | 保障我办工作正常开展,全部完成得7分 | 根据实际酌情给分 | 7 |
生态效益 | 社会大局稳定 | 8 | 杜绝我区重点时段重要场所信访稳定;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担当作为好干部,全部完成得8分。 | 根据实际酌情给分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5 | 信访群众满意度≥90%的,得15分。 | 根据实际酌情给分 | 15 | |
小计 | - | - | 94 | |||
评价结果 |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功能用房装修经费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50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0 | 50 | 50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区信访办新址和区综治中心功能用房联合装修工程,我办委托重庆鸿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预算进行了审核,总装修面积1320.99m2,审核金额251.91万元,区财政局明确该装修工程资金总额控制在250万元以内,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1万元以内;设备配置80.9万元以内。2020年完成拨款200万元,余50万元2021年支付清算 | 区信访办新址和区综治中心功能用房联合装修工程,总装修面积1320.99m2,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4.21万元,设备配置75.79万元,共计250万元,由于财政2020年还没有划款导致未结算完成,实际工程已经完成。2021年财政拨款50万元完成清算。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装修装饰面积 | =1320㎡ | =1320㎡ | 20 | 100% | 20 | |
质量指标 | 合格率 | ≧95% | ≧95% | 2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工交付使用 | 按时完成 | 按时完成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改善信访接待场所环境 | 环境好 | 环境好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信访接待场所环境,为来访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 环境好 | 环境好 | 20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95% | ≧95%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办公用房租金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 | 17 | 17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7 | 17 | 17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我办办公场所租用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07号,面积约1340平方米,租赁期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租金为170000元/每年。 | 我办办公场所租用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07号,面积约1340平方米,租赁期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租金为170000元/每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用了1340平方用于我办办公场所 | =1320㎡ | =1320㎡ | 20 | 100% | 20 | ||
质量指标 | 合格率 | ≧95% | ≧95% | 2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按时交付使用 | 按时完成 | 按时完成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改善信访接待场所环境 | 环境好 | 环境好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信访接待场所环境,为来访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 环境好 | 环境好 | 20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95% | ≧95%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聘请法律顾问专项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2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 | 2 | 2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法律顾问服务:开展千名律师进企业、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聘请专业律师为职工宣传、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职工维权。 | 法律顾问服务:开展千名律师进企业、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聘请专业律师为职工宣传、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访调工作无缝对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咨询次数 | ≧10次 | =12次 | 20 | 100% | 20 | ||
质量指标 | 提供法律咨询保障 | ≧10次 | =12次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咨询问题按时办结率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社会效益 | 法律援助政策知晓率 | ≧95% | =96%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法律援助引导信访人走法定程序,访调对接 | 效果好 | 效果好 | 20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法律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信访工作培训专项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9.2 | 9.2 | 9.2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2 | 9.2 | 9.2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针对全区信访干部和分管领导开展一年四次的常规培训,就信访信息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加强业务能力水平,更好地为民服务。 | 全年开展常规培训了6次,就信访信息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础业务能力水平,为下一步能更好地为民办事,为民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班次 | ≥4次 | =6次 | 20 | 100% | 20 |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次 | ≥300人次 | =3200人次 | 2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率 | ≥100% | =120%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信访业务能力提升 | 提升了基础业务处理能力 | 提升了基础业务处理能力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体现全区信访干部业务水平及为群众服务能力提高 | 效果好 | 效果好 | 20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98% | ≧98%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区信访办7个项目绩效自评分值均为100分,等级均为:优,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指标值。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所有项目均完成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2238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