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20593R/2020-0003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信访办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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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全区辖区内和外县(市、区)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全区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信访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提出建议参考。

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及重庆市信访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自办、联办、督办各类信访问题;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全区辖区内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其他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级各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的信访稳定协调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稳定协调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定、实施、考核;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稳定协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全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负责组织对全区基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基层信访部门办公条件、硬件设施的改善。

6.负责对信访稳定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稳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7.负责牵头和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武隆区信访办公室为一级预算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单位,编制24人(行政12人,事业1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13人,机关工勤行政1人,

(三)单位构成:我办下设办信复查科、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综合科4个内设机构,下属2个事业单位武隆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心、武隆区群众信息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信访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无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47.19万元,支出总计447.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8万元、减少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维稳协调经费,减少了群众信息中心建设费用。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4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8万元,减少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维稳协调经费,减少了群众信息中心建设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1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4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8万元,减少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维稳协调经费,减少了群众信息中心建设费用。其中:基本支出374.57万元,占83.76%;项目支出72.62万元,占16.2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7.1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88万元,减少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维稳协调经费,减少了群众信息中心建设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8万元,减少长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维稳协调经费,减少了群众信息中心建设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4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15.0万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3.62万元,办公用房租金17.0万元 。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8万元,减少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维稳协调经费,减少了群众信息中心建设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4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15.0万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3.62万元, 办公用房租金17.0万元 。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30万元,占8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8万元,增长15.50%,主要原因是追加特殊疑难信访资金15.0万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3.62万元,办公用房租金17.0万元 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59万元,占9.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9.95万元,占4.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7.35万元,占3.8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2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年度调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8万元,下降58.3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3万元,减少48.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30.25%,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较少,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规范,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7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信访督查工作开展导致燃油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信访办到我单位交流学习信访业务,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91.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6万元,减少90.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万元,减少4.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厉行节约后节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60.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集信访督查及案件化解会议增多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对乡镇信访工作人员开展定期轮训培训会支出加大导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一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6.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我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合理合规发生最大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干部下访和维稳系统建设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保障了全区重点人员维稳网络专线乡镇26条,全国信访信息网络专线42条,干部下访网络专线乡镇26条,部门22条,市级专网系统1条,共计117条专线的正常运转。全年干部下访和维稳系统建设共计25.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了全区117条维稳网络专线的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

疑难信访补助资金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解决关于凤山街道王长素疑难信访问题,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2019年第二次会议确定:由凤山街道牵头,进一步还原事实,为信访人办理产权证,同意解决办证相关费用15.0万元,在疑难信访资金中列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11月20日,王长素承诺息诉息访,并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19年度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777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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