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和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武隆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文化旅游委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加挂重庆市武隆区全域旅游游客服务中心牌子。内设7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案件受理科。现有职工20人(其中:在职职工16人,退休职工4人)。
(三)特别说明。本单位从2024年开始纳入财政部门预算,无法与2023年数据进行比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42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年初预算数427.5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6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车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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