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30951X/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渝武文旅社[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鑫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国内旅行社的批复
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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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鑫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设立重庆鑫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国内旅行社的申请收悉。经委领导研究和审核,重庆鑫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国内旅行社设立条件,其设立符合目前我区旅游发展和旅游市场的需要,我委批准其成立,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准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注册资本额、经营许可证编号

1.名称:重庆鑫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额: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许可证编号:L-CQ-100702

二、旅行社类别: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

三、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四、交纳质量保证金额:20万元人民币。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42号),旅行社可以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政策到期后,文旅部未出台再次延期的通知时,应当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交纳足额的质量保证金。

成立旅行社之后,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服从旅游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并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为武隆旅游“三次创业”做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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