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30951X/2022-0003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1-3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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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110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我委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市文化旅游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深入实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安全能力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力争实现安全“零”责任事故,为武隆文化旅游发展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高质量发展安全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二、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工作

根据《重庆区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武隆文旅委发〔202077号 )和《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武隆文旅委发〔202195号)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围绕任务(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本责任区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对单整改、按图作战,不断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一)强化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武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武隆区文化旅游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等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文化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证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督促“日周月”隐患排查(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投入、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二是督促各文化旅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各层级各岗位职责。加强全员责任制公示警示和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职工取证培训、新进和转岗员工的“三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三是督促企业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辖区各文化旅游企业都要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对照清单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四是督促旅游景区“全域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先巡查、后开园”、“谁巡查、谁负责”、“先签字、再开园”等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做到景区流动安全巡查处置全覆盖;五是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在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应急演练。各文化旅游企业每年至少依法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切实提升文化旅游企业的实战处置能力。

四、强化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执法

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要持续推动严格执法,将监管执法作为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尽职履责的重要内容。将“首查必罚”、“依法从重”的执法要求作为推进文化旅游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严厉查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违章行为。认真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切实起到事故责任追究震慑作用。聚焦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违规违法违章行为,扎实开展“执法清零”行动和“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违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依法审批和管理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剧场演出、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露天音乐节演出、酒吧演出、农村节会演出等营业性演出活动及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督查。加强节庆假日等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安全执法检查,认真研判节庆假日安全形势,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大型活动、特种设施设备、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高风险游乐项目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执法,督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确保安全。

五、深化重点专项治理

(一)文化系统和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整治

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剧场、大型演艺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完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二)广播电视安全整治

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成立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始终把安全播出放在中心工作的首位,做好重要时段期间的安全播出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房(塔站),演播厅、节目制作编辑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旅行社重点整治

督促旅行社在包租车辆环节认真查验旅游包车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资格,签订包车合同,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提前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遇极端天气或者安全隐患路段,及时与地接社、旅游包车企业沟通,合理变更旅游行程;依法查处旅行社在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足额、不及时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问题。

(四)星级饭店重点整治

安全生产日常制度落实不力;员工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不完善;消防检查记录缺失,日常登记弄虚作假,自查巡查制度流于形式,应急疏散指示标识不全。

(五)食品安全重点整治

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国家标准中有关食品安全要求,严把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理论理念、政策法规的力度,普及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策划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开展安全宣教,依托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资源引导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典型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文旅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持续认真抓好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及文化旅游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控聚集性疫情风险。

八、推动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

按照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的上下衔接,提高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战性,指导文化和旅游等企业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九、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严格按照领导带班和在编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抓好突发性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行为。要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在遭遇突发性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施救和处理善后,竭力减轻负面影响和次生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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