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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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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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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各企业:

为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区文化旅游行业系统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现就在辖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科室、委直属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加强国家安全宣教活动组织领导,开展一次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学习。要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中央及市内主要媒体国家安全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相关工作有序的开展,成立“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组书记、主任贺俊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邱国权、任永生、任咏梅、李鹏程、王长余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委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组成。

三、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四、时间安排

2020年4月9日至4月23日。

五、学习宣传内容

1. 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国安委第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列重要论述,主要收录在《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

3. 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

六、工作措施

1. 按照区政法委工作要求,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本系统本领域实际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广泛开展相关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2. 各委属事业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通过LED显示屏、电视、广播、专栏等形式,持续广泛集中推动重点内容宣传(文化领域在恢复营业之后按照要求开展宣传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底线思维,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活动顺利。对外发布的宣传内容原则采用统一制发的宣传教育资料,落实“谁提供谁负责、谁宣传谁负责”责任制。凡未经审核自行发布,造成窃密泄密或重大负面影响及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三是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风险预测预警和防范处置,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请各科室、事业单位、各企业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标语、图片等资料在4月13日前报送到区文化旅游委应急管理科。(联系人:张泉,邮箱:476671263@qq.com)。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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