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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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30951X/2020-016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现将《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文化旅游企业根据工作职责,结合辖区文化旅游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辖区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文化旅游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辖区继续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以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整顿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专项治理行动与行业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效遏制文化和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创建平安稳定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实现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繁荣。

二、整治重点

(一)文化市场方面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场所等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是否具有涉黑涉恶背景;场所是否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行为;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场所等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

3. 全面排查网吧经营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按规定核对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行为;

4. 打击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对网上含有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并依法对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的网站进行查处,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

5. 全面排查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检查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曲库联接;卡拉OK播放曲目、屏幕画面、音像制品及演出节目有无国家禁止的内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

(二)旅游市场方面   

1. 重点整治各种“黑旅游”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整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活动,严厉打击“黑导”“黑车”、“黑店”等违规违法行为;

2. 重点整治旅游景区拉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行为,以及在景区内部及周边胁迫游客购物、用餐等违法违规行为;

3. 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治理组团社向旅行批发商购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不合格旅游服务产品;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旅行社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

4. 严厉打击强制购物旅游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以及导游领队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5. 依法整治导游领队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为组织发动、线索摸排、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2020年3月至4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线索摸排(2020年5月至7月)。结合举报线索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排查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照线索性质,及时进行核查移送。

(三)集中整治(2020年8月至10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范围大、热点和难点多,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仙管委、区白管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各街道、乡镇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行联合查处。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纪检部门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建章立制(2020年10月至12月)。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深入剖析,找准行业监管、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症施策,健全综合治理和行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构建文化和旅游行业日常监管工作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在工作场所和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张贴标语横幅,设置举报信箱,公布“12318”文化市场和“77721248”旅游市场举报电话,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文化和旅游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文化和旅游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全行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线索摸排

结合举报线索,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排查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按照线索性质,及时进行核查,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要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通过部门间协调合作,深挖彻查文化和旅游行业黄赌毒、黑导游、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及“保护伞”和“关系网”。

(三)从严打击处理

全面清查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全面清查娱乐、演出、上网服务等行业欺行霸市和幕后“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清查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全面清查旅游景区内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对景区周边购物店的检查力度。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和旅行社用车大检查,严肃查处涉事旅行社,对旅游行业黑导、黑车、黑店,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上来,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工作职责,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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