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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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30951X/2020-015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3号)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武隆府办发〔2019〕29号)精神,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确保全区文物安全。现将2020年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时间要求

每季度对辖区内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检查1次,每半年对一般文物点巡查检查1次。

二、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的内容

做好文物的安全巡查检查,主要记录好文物保护单位主体(建筑)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安全通道情况、文物周围环境情况、是否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用电用火用油安全情况、是否被破坏或盗掘等相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巡查检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要求,落实资金和人员开展好此项工作;根据附件1《武隆区2020年市、区级文物安全巡查检查计划表》和附件2《武隆区2020年一般文物单位巡查检查计划表》的时间安排要求,将巡查检查结果于每月20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交到重庆市武隆区文物管理所办公室。联系人:梁昌龙,联系电话:023-77826681。

(二)实事求是,切实做好相关文物安全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人员实地开展好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通过手机APP在文物单位现场拍2-3张全貌照片上传到重庆市文物安全管理平台,然后提交更新成功,保存影像资料,在重庆市文物安全管理平台有记录。如实填报市、区级文物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要进行汇总,建立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并对发现的文物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辖区内的文物安全,并按相关规定上报;对不能及时完成相关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或者发生文物安全事故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工作。

 

1. 武隆区2020年市、区级文物安全巡检巡查计划表

2.武隆区2020年一般文物单位安全巡查检查计划表

3. 武隆区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检巡查记录表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


关于开展2020年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的通知.doc(含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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