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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30951X/2020-015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我委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市文化旅游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安全能力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力争实现安全“零”责任事故,为武隆文化旅游发展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一)强化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武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武隆委发〔2019〕4号)、《武隆区文化旅游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武隆文旅委发〔2019〕13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文化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证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督促“日周月”隐患排查(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投入、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二是各文化旅游企业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各层级各岗位职责。加强全员责任制公示警示和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职工取证培训、新进和转岗员工的“三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三是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辖区各文化旅游企业都要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对照清单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四是强化旅游景区“全域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先巡查、后开园”、“谁巡查、谁负责”“先签字、再开园”等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做到景区流动安全巡查处置全覆盖;五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在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应急演练。各文化旅游企业每年至少依法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依法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切实提升文化旅游企业的实战处置能力。

二、强化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执法

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要持续推动严格执法,将监管执法作为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尽职履责的重要内容。将“首查必罚”“依法从重”的执法要求作为推进文化旅游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严厉查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违章行为。认真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切实起到事故责任追究震慑作用。聚焦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违规违法违章行为,扎实开展“执法清零”行动和“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违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依法审批和管理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院、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艺术品经营单位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剧场演出、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露天音乐节演出、酒吧演出、农村节会演出等营业性演出活动及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督查。加强节庆假日等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安全执法检查,认真研判节庆假日安全形势,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网吧、歌舞厅、印刷企业、影剧院、大型活动、特种设施设备、A级景区、星级酒店、高风险游乐项目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执法,督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确保安全。

三、深化重点专项治理

一是安全制度专项整治:应急预案不健全,演练不及时,以及安全设施装备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瞒报、漏报文化旅游安全事故,以及发生重大安全隐患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二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单位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区改变,防火间被占用的专项整治;三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旅游高峰期间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落实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及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境管理,做好防鼠、防蝇、防虫、餐厨废弃物处理;四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安全排查,督促旅游运输企业抓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做好旅游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禁止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带病营运、超载运营、超时运营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五是旅行社经营专项整治:无资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导游证)、证照不全、不合理低价、超出旅游业务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转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的违法行为等;六是旅游旺季、高危汛期安全专项整治 :旅游旺季、高温汛期隐患排查情况,旅游景区的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峡谷型景区预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汛期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建,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汛期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是否储备,旅行社是否有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暑期旅游的安全保障、提示和防范措施;七是人流量专项整治:狠抓旅游景区和大型文化旅游活动流量控制治理,各旅游景区和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场所要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并对外公示,核定游客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游客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理论理念、政策法规的力度,普及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策划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开展安全宣教,依托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资源引导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典型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推动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

按照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的上下衔接,提高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战性,指导文化和旅游等企业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六、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严格按照领导带班和在编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抓好突发性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行为。要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在遭遇突发性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施救和处理善后,竭力减轻负面影响和次生损害。

特此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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