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4-0005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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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妇幼保健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牵头负责并实施妇女儿童健康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孕前优生优育检查等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监测及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保健;负责指导和开展妇幼卫生及生殖健康技术培训;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妇科、产科、儿科等临床医疗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妇幼保健院内设3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8科、5室。下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妇幼保健院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2452049454C,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区编委核定我院编制为45其中事业编制专技42人,工勤编制1人,管理岗位2人。截至202312月底我院共有在职职工155人。在职在编职工43人(其中专技职工40人,工勤人员1人,管理岗位2人),招聘职工112人。退休职工37人,另劳务公司聘请清洁工9人,保安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1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0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227.92万元,主要公共卫生经费拨款增加206.60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1.32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1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10.1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支出2000.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227.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3.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194.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18万元,比2023年增加2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18万元,比2023年增加3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经费拨款增加12.6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21.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4.00万元,比2023年增加19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全区妇女儿童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2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感控大楼基本建设项目,主要用于修建感控大楼。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71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9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4.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雨航   联系方式:023-8561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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