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4-0005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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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执业;

2、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制度科学管理;

3、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4、开展临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开展以职业精神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教育,培养医学人才;

5、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开展临床技术创新,提高科研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6、加强疾病预防和应急管理,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7、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

医院科室设有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神经疾病科、肿瘤血液胸外科、泌尿肾病科、儿科、普通外科、骨科、妇科、产科、麻醉手术科、重症医学科、急救部、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咽喉、口腔科、疼痛科及烧伤整形皮肤美容科19个临床科室。设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功能科、病理科、供应室、药剂科等7个辅助科室,党政办公室、财务科、医务部、护理部等19个行政职能科室,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16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8.99万元含上年结转收入8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15.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5725.05万元,主要是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经费拨款增加4815.00万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改造和亚定点救治医院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药零利润销售、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医学科研项目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910.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16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1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2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9.99万元其他支出4815.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5725.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2.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642.9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8.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99万元,比2023年增加91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99万元,比2023年增加82.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29.00万元,比2023年增加827.9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改造和亚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15.00万元,比2023年增加48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武隆区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主要用于三级医院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31万元,比上年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个项目29.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特种专业技术8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金   联系方式:023-7770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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