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3.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卫生院内设3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卫科、医务科。下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7.99万元,主要是人员晋级调资绩效工资经费拨款和项目拨款增加27.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较2023年下降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较2023年下降1.20万元,主要是人员调离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68 万元,救护车运行费4.00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补助2.00万元、村医生劳务费4.6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9万元,比2023年增加27.9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晋级、绩效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8万元,比2023年增加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由卫健委本级预算的项目本年预算在本单位,主要用于救护车运行费、村医生劳务费、村卫生室基药零利润销售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卫生院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由于2023年乡镇卫生院汇总预算无单独预算细项金额,无上年对比参照。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9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是培训费、工会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项目3个金额10.68万元,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救护车运行费4.00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补助2.00万元、村医生劳务费4.68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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