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1-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3 |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各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4、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和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10、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1、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区内召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2、组织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我委为区政府的组成机构,共计编制954个,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岗2人,事业编制939(参公管理编制27个)。在册职工863 人,其中行政职工12人,机关工勤岗2人,事业职工849人,离退休人员47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9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2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744.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77.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47.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增加2147.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9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4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55.95万元,住房保障742.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47.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9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56.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25.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25.22万元,比2020年增加3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5.02万元,比2020年增加391.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30.2万元,比2020年减少77.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减少等,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及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和卫生监督检测:妇女妇科疾病免费检查等项目。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接待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大型修缮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重点工作。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13.43万元,比2020年减少13.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无增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60.43万元,比2020年减少8.7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比2020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公车改革,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除下乡督导、调研、应急、市上开会外,一律不使用公车,有效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无增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区卫健委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2.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区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26个乡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3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系统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用车2辆、疫情处置用车2辆,救护车27辆,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娇娇 联系方式:7770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