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卫生健康委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23224144765/2022-002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01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重庆市武隆区凤来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A、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度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治疗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B、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镇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C、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镇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外固定等处置,能开展四肢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等骨科手术,能做包皮切除、体表包块切除、痔疮等外科手术,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D、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凤来镇卫生院地处武隆区西部,东与庙垭乡接壤,南临大溪河与平桥镇隔河相望,西与南川区骑龙乡、涪陵区聚宝乡为邻,北与涪陵区同乐镇毗邻,距武隆区人民政府驻地80千米,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乡镇卫生院。

我院位于武隆区凤来镇临江村黄家湾组,占地面积 1321平方米。单位统一信用代码:125002324520497022,单位编制床位12张。现有正式职工10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技师2人。拥有洗胃机1台,DR照光机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1台、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血球分析仪2台、尿液分析仪2台、电解质分析仪1台、十二导联心电图机2台;中频治疗仪5台、电针治疗仪4台、TDP神灯3个、心电监护仪2台;配备救护车1辆。

能够开展内外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各科常规手术等。现设科室如下:

1、办公室。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信息、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为医院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

2、医务科。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患者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公共卫生科。承担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制定本镇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本镇科学普及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38.3万元,支出总计43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财政增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大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45万元,占59%;事业收入179.3万元,占40.9%;其他收入0.55万元,占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6.68万元,占72.3%;项目支出121.62万元,占27.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3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财政增拨款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45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45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26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2016年度的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8.79万元,占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26万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6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加,调资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未休年休假、平时考核、目标考核、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专用卫生材料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基本运行、专用卫生材料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此外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日常工作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中对乡村医生培训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项目纳入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2021年度无项目绩效自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度无项目委托第三方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88871

附件下载:

重庆市武隆区凤来镇卫生院.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