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小学、幼儿园,区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明确查验流程及各单位职责,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控制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暴发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一)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
(二)加强托幼机构和小学校的传染病预防工作,保障未全程接种儿童及时补种疫苗,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查验单位、对象和内容
(一)查验单位。
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和小学均应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及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各托幼机构和小学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查验对象范围。
(三)查验内容。
1.免疫规划疫苗。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的查验及补种工作,查验乙肝、脊灰、百白破、麻腮风、流脑、乙脑、白破、甲肝等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有效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
2.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非免疫规划疫苗。为有效降低我区学校相关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疫苗管理法》第五十条和五十一条,结合我区近几年学校高发传染病发病情况,将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等疫苗接种情况纳入入托、入学查验工作。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等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进行接种,接种费用的收取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工作目标
(一)全区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入托入学儿童查验率达到100%。
(二)预防接种证补证率≥100%, 应补种儿童补种率≥95%。
四、工作流程
(一)通知查验对象。
托幼机构和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通过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前需到接种单位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报名时须需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武隆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记录”,以下简称“查验记录”(附件1)。
(二)接种单位完成查验评估。
1.各接种单位根据儿童年龄、预防接种记录以及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填写“查验记录”,评估资料应当记录儿童预防接种已完成或未完成及需补种疫苗种类、剂次等关键信息。
2.对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3.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需补种剂次并预约补种时间。
4.对计划入托、入学的儿童,在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后,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将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在预防接种证上。
5.接种单位可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为入托、入学儿童或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服务。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
1.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必须要求新生家长提供接种单位出具的“查验记录”,对入托、入学时未提供“查验记录”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督促儿童监护人尽快到接种单位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2.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须督促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当年12月底之前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再次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
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
(四)疫苗补种。
1.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3.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查验登记表上”完整记录预防接种情况,同时定期将未完成补种的儿童名单反馈给辖区托幼机构或小学,配合做好补种督促工作,保证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补种。
4.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后,应当在预防接种证上或“查验记录”上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供儿童监护人交托幼机构和学校再次查验。
五、资料管理
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当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六、职责分工
(一)区教委:负责对托幼机构和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全区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二)区卫健委:会同区教委负责全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三)区疾控中心: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各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各托幼机构和小学校:负责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辖区接种单位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负责登记、汇总学生查验情况,及时将查验情况通报属地预防接种单位。
(五)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七、数据汇总上报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收集的“查验记录”填写“武隆区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2),同时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查验、漏种和补种儿童数,填写《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当年10月1日前将汇总表交辖区接种单位。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填写“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区疾控中心。
(三)区疾控中心汇总全区数据后于次年1月20日前,将汇总数据报区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
八、督查考核
(一)区教委将加强对全区托幼机构及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覆盖率、查验率、补种率纳入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将联合区卫健委对托幼机构及小学校查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抽查。
(二)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的督导工作,将查验率、补种率、补证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全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及补种率达标。
附件:1.武隆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记录
2.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3.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4.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武隆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记录
尊敬的家长,您好!
您的孩子: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预防接种查验情况如下:
1.已完成该年龄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2.a.未按国家要求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b.或需补种以下疫苗接种,请及时带而儿童到当地接种单位补证/补种。
3.因接种禁忌,无需补种疫苗。
(查验情况直接在相应序号处打钩,如需补种疫苗请在下表中勾选需补种疫苗和剂次。)
疫苗名称 |
剂次 |
需补种剂次 |
接种日期 |
疫苗名称 |
剂次 |
需补种剂次 |
接种日期 |
乙肝 疫苗 |
① |
含麻制剂 |
① |
||||
② |
② |
||||||
③ |
A群流脑 疫苗 |
① |
|||||
脊灰 疫苗 |
① |
② |
|||||
② |
乙脑疫苗 |
① |
|||||
③ |
② |
||||||
④ |
甲肝疫苗 |
① |
|||||
百白破疫苗 |
① |
A+C流脑 疫苗 |
① |
||||
② |
② |
||||||
③ |
白破二联 |
① |
|||||
④ |
卡介苗 |
① |
近年来,我区托幼机构和小学常有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聚集性病例发生。为进一步降低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保护广大儿童健康,建议家长在入学前按“知情、自愿、自费”原则接种以下疫苗,以确保你的孩子获得免疫屏障。
疫苗名称 |
剂次 |
建议接种剂次 |
接种日期 |
疫苗名称 |
剂次 |
建议接种剂次 |
接种日期 |
水痘 |
① |
含腮腺炎成分疫苗 |
① |
||||
② |
② |
查验单位(盖章): 查验人: 查验日期:
备注:1、此查验证明为三联,第一联由接种单位留存;第二联和第三联交让家长,第二联补种时使用,补种完后家长交给学校登记备案,第三联交学校报名。
2、如有疫苗需补种在下面表格中的相应疫苗“需补种剂次”栏内打“√”;补种完成后,在“接种”日期内填写补种时间。
附件2
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学校/托幼机构名称 班级 学校/托幼机构填表人 接种单位填表人
编号 |
儿童姓名 |
出生日期 |
是否需补证 |
是否需补种 |
卡介苗 |
乙肝 |
脊灰 |
百白破 |
含麻制剂 |
A群流脑 |
乙脑 |
甲肝 |
流脑A+C |
白破 |
补种是否完成 |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1 |
2 |
1 |
2 |
1 |
2 |
1 |
2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填表说明:1.本表分班级登记,由托幼机构、小学校和接种单位填写,托幼机构、小学校填写查验结果,接种单位填写补种结果。
2.没有接种证的儿童在“是否需补证”栏中填“是”,有的则填“否”。
3.如已完成全程接种则在“是否需补种”栏内写“否”,有需补种者写“是”,并在需要补种疫苗的栏内用铅笔打“√”,补种完成后由学校或接种单位人员写/录入接种日期。
4.对“是否需补种”列中为“是”的儿童在全部补种结束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是”。
附件3
武隆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托幼机构或小学校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班级/学校 |
新 生 人 数 |
实查验人数 |
需补证人数 |
需补种人数 |
卡介苗 |
乙肝 |
脊灰 |
百白破 |
含麻制剂 |
A群流脑 |
乙脑 |
甲肝 |
流脑A+C |
白破 |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补人数 |
应补剂次 |
应 补 人 数 |
应 补 剂 次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需补种人数:是指入托入学报到查验时,未按免疫程序接种的人数,包括未按免疫程序接种的补证者。
2.应补人数:是指查验时儿童需要补种该疫苗的人数。
3.应补剂次:是指查验时儿童需要补种该疫苗的剂次数。
4.此表由托幼机构和学校根据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2)汇总形成。
附件4
武隆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类型:托育机构( ) 幼儿园( ) 学校( )
编号 |
单位 |
辖区学校数 |
辖区学生数 |
查验人数 |
有预防接种证人数 |
补预防接种证人数 |
完成全程接种人数 |
需补种疫苗人数 |
完成全程补种人数 |
疫苗漏种和补种情况(补种剂次数/需补种剂次数) | |||||||||||||||||||
卡介苗 |
乙肝 |
脊灰 |
百白破 |
白破 |
麻腮风 |
A群流脑 |
A群C群流脑 |
乙脑 |
甲肝 |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
说明: 1.本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根据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查验情况分别汇总填写。
2.疫苗漏种和补种情况,仅汇总存在漏种且需补种儿童情况,不包括因禁忌或超龄不需补种以及未到接种年龄的儿童。
3.在本表内容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本表格式、增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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