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132 | [ 发文字号 ] | 武卫发〔2023〕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7 |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体医疗机构开展静脉输液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体医疗机构开展静脉输液备案工作的通知》(武卫发〔2023〕101号)。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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