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0-0011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0-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人员督导轮换工作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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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卫健办,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各科室:

现将《武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人员督导轮换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9日



武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人员督导轮换工作预案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0年1月22日开始至疫情解除。

二、督导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区级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工作任务及督导内容

(一)负责督查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异常情况的排查、登记、报告等情况。要求筛查外出返乡并伴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人员,特别是从湖北武汉及疫区来武或返乡的人员,有无异常症状,均要排查登记。

(二)负责督查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相关区域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人员到位、物资筹备等情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福康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博爱精神病医院等二级医疗机构防控措施的落实、人员到位、物资筹备等情况。

(三)负责督查乡镇(街道)在监管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个体经营户依法执业情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查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公共场所个体经营户依法执业情况。

(四)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二级以下民营机构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排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事务。

四、人员分组轮换及督导范围

(一)第一组。

责 任 人:余洪

工作人员:田红、江桦、乡镇卫健办

督导范围:江口镇、文复乡、石桥乡、浩口乡

轮换方式:由责任人率工作人员对所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进行第一轮督导,之后分别由一名工作人员带属地乡镇卫健办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督导。

联络人员:田红(电话:13896677333,QQ:497245493)

(二)第二组。 

责 任 人:田琳蓉

工作人员:王小华(联络员)、颜虹安、冯培、杜小庆、乡镇卫健办

督导范围:鸭江镇、平桥镇、和顺镇、庙垭乡、凤来乡、城区重点公共场所

轮换方式:由责任人率工作人员对所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公共场所等进行第一轮督导,之后分别由2名工作人员带属地乡镇卫健办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督导。

联络人员:王小华(电话:13452585959,QQ:497245493)

(三)第三组。 

责 任 人:任玉玲

工作人员:陈淑瑛(联络员)、郑显超、杨莉、乡镇卫健办

督导范围:凤山街道、芙蓉街道、仙女山镇、双河镇、黄莺乡、羊角(土坎)镇、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福康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博爱精神病医院

轮换方式:由责任人率工作人员对所属乡镇、医疗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进行第一轮督导,之后分别由2名工作人员带属地乡镇卫健办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督导。

联络人员:陈淑瑛(电话:17783320117,QQ:834754992)

(四)第四组。 

责 任 人:李继宁

工作人员:张俊(联络员)、曾明、乡镇卫健办

督导范围:白马镇、长坝镇、白云乡、赵家乡、大洞河乡

轮换方式:由责任人率工作人员对所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进行第一轮督导,之后分别由一名工作人员带属地乡镇卫健办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督导。

联络人员:张俊(电话:17702337811,QQ:651935042)

(五)第五组。 

责 任 人:熊伟

工作人员:冉容(联络员)、李炳达

督导范围:火炉镇、桐梓镇、沧沟乡、土地乡、接龙乡、

后坪乡

轮换方式:由责任人率工作人员对所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进行第一轮督导,之后分别由一名工作人员带属地乡镇卫健办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督导。

联络人员:冉容(电话:15023542220,QQ:1119078371)

五、督查情况报送

各组工作人员每日09:00准时将前一天0点-24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报各组责任人审查,于09:30统一报送区卫生健康委王海丽(联系方式:15923683436;QQ;497426094),由王海丽汇总后于每日10:00准时报区卫生健康委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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