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全委性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精神文明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调研。参与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拟订。负责系统内对外公开、期刊杂志管理。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承担重要文稿起草。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群团、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党的建设、后备干部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卫生贷款项目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科。贯彻落实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牵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和健康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备案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负责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疾病控制部分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中医医疗等医疗卫生执法工作。承担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贯彻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市级地方病防治有关措施。负责生物安全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六)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科。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神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拟订全区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标准,负责全区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牵头健康中国武隆行动有关工作。
(七)医政医管科(中医发展科)。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地方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基层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承担保健对象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单位有关干部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和重要外宾来武期间以及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中医发展规划、科技教育专项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拟订中医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中医广告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负责联系中医工作和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负责协调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中药事业发展工作综合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中药行业的管理及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八)应急管理科(安全信访稳定办公室)。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综合治理、安全稳定。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