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名称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认定 |
补贴依据 |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 |
补贴申请条件 |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
补贴标准 |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
申请材料目录 |
(1)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 (3)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 (4)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 (5)其他相关证明: ①死亡证明(指丧偶者或子女死亡的)。 ②收养公证书、收养证(指收养子女的)。 ③农转城有效证件(如公安部门的转户证明、征地批文、征地证明等);符合照顾生育的相关证明。 ④调查笔录2份(情况复杂需调查)。 (6)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东路188号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3-77788875 |
办公地址 |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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