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128
  • [ 发文字号 ]
  • 武卫发〔2023〕1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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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印发的《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202342号)要求,决定开展武隆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

2023911月。

二、抽检内容和范围

(一)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5.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情况进行抽检,抽检总数5

(二)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采光、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抽检总数5

(三)学校。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委办 202336)中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整体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提升抽检工作质量,按要求完成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的“双随机”抽检任务。

(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区卫健委委工作协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1.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区卫健委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卫生监督人员、受检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辖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指导整改。疾病疾控中心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做好现场采样、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抄告执法支队

2.教育部门职责:区教负责提供辖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底数及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督促辖区各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场抽检;督促不达标机构、学校改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公布和报送。卫健要及时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抽检结果,并与教育部门共同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做好辖区抽检信息公布和报送工作。

1.执法支队121日(星期五)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报表统计”模块填报抽查情况相关表格(附件24),通过电子邮箱(xxwsjdc@sina.com)报送工作总结(含卫生与教育协调机制的建立情况、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情况、抽检结果公布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2.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于1125日前将抽查、抽检工作总结报区卫健委,由区卫健委向教委通报全抽检结果。

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熊伟;联系电话:13896675789

    区教委联系人:      陈林;联系电话:13896579069


附件:1.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名单

      2.托幼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明细表

      3.校外培训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明细表

      4.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397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名单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校长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校外培训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道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691单元2-1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长滨路2622-12-22-32-42-52-6

黄茂华

13896657848


重庆市武隆区爱上李倪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武隆区芙蓉街道白杨路6号五龙商都负一层商场

李丽娜

18325082561


重庆市武隆区政意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武隆区凤山街道国平时代天街10102-1

罗呢喃

13308344054

19936409393


重庆市武隆区弃智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2

唐波

15823675952


重庆鑫语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1971-731-961-98

齐鑫

18678226222


托幼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喜洋洋幼儿园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16881-3

丁秋菊

18996794315


重庆市武隆区贝斯特幼儿园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3

李秀兰

13635428557


重庆市武隆区聪明树幼儿园有限公司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1583-3

徐广莲

18717024663


武隆区康昕幼儿园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77

余之美

13896651960


武隆区小太阳幼儿园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中路591-1

邵文书

13628257622



附件2

托幼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一览表

区县(自治县):

机构名称

指标监测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

整改情况


直接天然采光

采光系数

窗地面积比

照度标准值

是否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指标

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

































注:托幼机构只指幼儿园,不含托育机构。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3

校外培训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明细表

区县(自治县):

机构名称

指标监测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

整改情况

采光系数

窗地面积比

防眩光措施

室内表面反射比

装设人工照明

课桌面照度

黑板照度

是否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指标

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4

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机构

类别

辖区单位总数

(个)

抽检

单位数

(个)

抽检项目符合要求单位数(个)

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份)

提出整改建议数(条)

直接天然采光

采光

系数

窗地

面积比

照度平均值

防眩光措施

室内表面反射比

装设人工照明

课桌面照度

黑板

照度

托幼

机构







——

——

——

——

——



校外培训机构



——











注:采光测量方法按GB/T5699执行,照明测量方法按GB/T5700执行。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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