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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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12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2023年4月)

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处罚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决定日期专业类型
1武隆区惠义美容美甲店王晓霜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武卫医罚【2023】1号2023/4/28医疗卫生
2武隆区潼潼理发店舒秋红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警告202300132023/04/11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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