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驻武部队,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烈士褒扬纪念以及传承红色基因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武隆烈士陵园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武隆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情况
1.武隆烈士陵园
地 址:凤山街道凤山村大院子组和长徧组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武隆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1966㎡,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石栏杆为界,南以陵园大门梯坎对面马路为界,西以陵园入口梯坎处为界,北以陵园石栏杆为界。
2.江口烈士陵园
地 址:江口镇蔡家村小河组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江口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2264.84㎡,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围墙为界,南以陵园大门入口为界,西以陵园围墙为界,北以陵园堡坎为界。
3.白马烈士陵园
地 址:白马镇铁佛村联丰组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白马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1966.16㎡,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围墙为界,南以陵园大门对面马路为界,西以陵园外马路为界;北以陵园围墙向外延伸13米至马路边为界。
4.火炉烈士陵园
地 址:火炉镇向前村上场口组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火炉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1129.05㎡,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围墙为界;南以陵园围墙为界限;西以陵园大门入口为界;北以陵园围墙为界。
5.桐梓烈士陵园
地 址:桐梓镇桐梓村下街组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桐梓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514.37㎡,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围墙为界;南以陵园围墙为界;西以陵园坝子栏杆为界;北以陵园大门入口为界。
6.木根烈士陵园
地 址:双河镇木根村文堂组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木根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787.46㎡,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围墙为界;南以陵园围墙为界;西以陵园围墙为界;北以陵园大门入口梯坎为界。
7.送月烈士陵园
地 址:鸭江镇送月村松柏园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送月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790.25㎡,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石栏杆为界,南以陵园石栏杆为界,西以陵园石栏杆为界,北以陵园支路入口处为界。
8.庙垭烈士陵园
地 址:庙垭乡和平村叶家弯组和苏家沟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庙垭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1542.03㎡,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石栏杆为界,南以陵园纪念碑向后延伸15米至农用地为界,西以陵园石栏杆向西延伸15米至马路为界;北以陵园大门为界。
9.长坝烈士陵园
地 址:长坝镇长坝社区积钱堡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长坝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1064.47㎡,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围墙为界,南以陵园围墙为界,西以陵园围墙为界,北以陵园围墙为界。
10.平桥烈士陵园
地 址:平桥镇高屋村徐家弯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平桥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666.86㎡,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围墙为界,南以陵园围墙为界,西以陵园围墙为界,北以陵园围墙为界。
11.土地烈士陵园
地 址:土地乡天生村冉家沟组和柏树坳组
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管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保护范围:土地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138.65㎡,以宗地图规划红线为基准,东以陵园石栏杆为界;南以陵园石栏杆为界;西以陵园石栏杆为界;北以陵园石栏杆为界。
二、保护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武隆烈士陵园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宗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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