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武隆委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律法规,褒扬彰显退役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伤残鉴定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承办区内烈士纪念实施保护事宜,总结保护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创业就业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思想政治维权和权益维护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事业工勤1名。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364.87万元,支出总计4,364.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7.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培训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21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76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培训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3.9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0.9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11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6.17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优抚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培训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18.36万元,占10.2%;项目支出3,696.58万元,占89.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97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未达到项目进度,项目资金相关款项未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64.8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7.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优抚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培训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一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培训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9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社平工资的提升,优抚对象、军队转业干部、义务兵补助等标准提高;二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9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9.01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优抚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培训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96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一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优抚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培训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97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未达到项目进度,项目资金相关款项未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63.26万元,占9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随着社平工资的提升,优抚对象、军队转业干部、义务兵补助等标准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234.57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59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医疗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人数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7.11万元,占0.4%,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6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调资增资等因素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二是办公设备的购置;三是优待证办理印刷手册及宣传资料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政府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我部门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洗车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根据巡查整改要求,增加了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业务相关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94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了现场会议,转为线上会议的形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我部门的办公、水电气、广告费、印刷费、邮电费、职工差旅费、咨询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中央、市上安排部署,2021年11月全面启动了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工作,根据市局工作要求,为方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了解相关政策。同时,依据2021年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为方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了解相关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办理流程。我局编印《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办理流程》《优抚对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宣传册;二是我局从其它单位新调入在编工作人员4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8%。主要用于采购一是采购电脑、正版软件等办公设备和软件;二是采购双拥文化建设等工程和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3724.8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佞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比率﹥100%,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2分;“三公经费”>1,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基础信息完善 |
1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评分要求: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 ||||||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过程 |
预算执行(12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
比率≥100%,得2分;100%>结果≥90%,得1.5分;90%>结果≥80%,得1分;80%﹥比率≥60%的,得0.5分。比率﹤60%的,不得分。 |
1.5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比率≤3%的,得2分;3%﹤比率≤10%的,得1分;比率>10%的,得0分。 |
2 | ||
结转结余率 |
2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预算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比率≤5%的,得2分;5%﹤比率≤10%的,得1分;10%﹤比率≤15%的,得0.5分;比率>15%的,得0分。 |
1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2 | ||
过程 |
预算管理(9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3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3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0.5 | |||||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0.5 | |||||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0.5 | |||||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0.5 | |||||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0.5 | |||||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
0.5 | |||||
过程 |
预算管理(9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5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5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1 | |||||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
1 | |||||
3.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 |
1 | |||||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1 | |||||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0.5 | |||||
2.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0.5 | |||||
资产管理(4分) |
资产管理安全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2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2 | |
1.资产保存完整; |
0.5 | |||||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
0.5 | |||||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
0.5 | |||||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0.5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比率≥90%的,得2分;90%>比率≥80%,得1.5分;80%>比率≥70%,得1分;70%>比率≥60%,得0.5分;比率<60%得0分。 |
2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党风廉政建设 |
10 |
1、全年召开党组会24次,定期研究机关党组党建、支部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 |
全部符合得满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10 |
2、细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年度任务11项; | ||||||
3、党组成员上党课5次,形成3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 ||||||
4、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支部联建等内容,全局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 | ||||||
5、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 ||||||
6、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 ||||||
7、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 ||||||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3次; | ||||||
9、坚持在职工会上传达有关案例通报; | ||||||
10、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 ||||||
重点业务完成情况 |
29 |
1、倾力解决退役军人问题; |
全部符合得满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29 | ||
2、着重培养“兵支书”队伍; | ||||||
3、26个乡镇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验收; | ||||||
4、发放优抚对象“元旦”、“春节”等节日慰问金149万余元; | ||||||
5、按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2600余万元; | ||||||
6、发放“三属”地方优待金218余万元; | ||||||
7、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进藏进疆奖励427余万元; | ||||||
8、发放“企业三类人员”困难生活医疗补助24余万元; | ||||||
9、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406万余元; | ||||||
10、发放优抚对象困难帮扶补助56万余元; | ||||||
11、落实全覆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 | ||||||
12、全面完成对应缴未缴以及作出放弃补缴承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工作,共办结652人。 | ||||||
13、组织双拥成员单位开展军事日活动、慰问应急民兵集训、共建活动等50余次; | ||||||
14、广泛开展祭扫活动和宣传教育,1.56万人次参加祭扫活动,各烈士纪念设施吸引2000余人次开展红色教育,; | ||||||
15、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羊角街道等6个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改造; | ||||||
16、争取资金190万元,对江口烈士陵园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 ||||||
17、召开了20次信访研判会; | ||||||
18、完成11名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 ||||||
19、实现安置率和满意率100%; | ||||||
20、每月按时发放军休干部退休工资共计87万余元; | ||||||
21、按时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和医疗补助39万余元待遇; | ||||||
22、安置1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到区军休中心工作; | ||||||
23、做好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落户工作; | ||||||
24、建立全区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台账; | ||||||
25、完成350人的退役军人高职扩招审核工作; | ||||||
26、役士兵参加高等学历教育21人次; | ||||||
27、开展双拥共建工作; | ||||||
28、组织72名退役士兵在宏福酒店开展“退役第一课”退伍培训; | ||||||
29、举办了2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 ||||||
干部素质情况 |
11 |
1、保障全局在职在编18人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
2 | |||
2、保障临聘人员3人的经费; |
1.5 | |||||
3、本科以上学历干部人数16人; |
2 | |||||
4、工资发放及时率达100%; |
2 | |||||
5、无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
1.5 | |||||
6、完成干部人员支出290.13万元。 |
2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退役军人直接经济收入 |
5 |
发放退役军人安置补助、自主就业补助、自主择业补助、医疗补助、高校学历补助等直接经济补助3000余万元。补助发放到位率100%。 |
全部开展得满分。每少发放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5 |
社会效益 |
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 |
5 |
要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杜绝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提升政府的社会形象。 |
无恶劣社会影响得满分,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不得分。 |
5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 |
推进基层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强化政策业务培训,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发挥实效。 |
建立长效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得5分,否则得0分。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满意率95%以上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
小计 |
- |
- |
98.5 | |||
评价结果 |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纳入重点绩效评价,正在开展中,待出结果后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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