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武隆委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律法规,褒扬彰显退役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伤残鉴定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承办区内烈士纪念实施保护事宜,总结保护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创业就业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思想政治维权和权益维护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事业工勤1名。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组织实施。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决算纳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810.28万元,支出总计4,810.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3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8.8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91.4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93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2.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50.98万元,占3.84%;项目支出3781.9万元,占96.1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10.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1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1.4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2.88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7.40万元,下降18.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7.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18年无决算数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04.44万元,占94.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6.40万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2)卫生健康支出223.84万元,占5.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0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3)住房保障支出4.61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80.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22.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376人,人均接待费41.36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气、物管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9万元,增长100%,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00%,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100%,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主要用于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照相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3658.46万元,涉及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的19个项目均已全部使用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农村60岁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实现符合条件的农村60岁退役士兵优抚对象定期抚恤优待补助金足额享受,及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抚恤优待补助金标准,动态管理优抚对象数据,及时新增和减员管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99万元,执行数为15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及时全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万元,执行数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强烈。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保障了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手段,优抚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现行优抚安置政策总体满意。三是精准掌握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人。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农村60岁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婧思(77716119) | ||
主管部门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58.99 |
总量 |
158.99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8.99 |
其中:财政资金 |
158.99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现符合条件的农村60岁退役士兵优抚对象定期抚恤优待补助金足额享受,及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抚恤优待补助金标准,动态管理优抚对象数据,及时新增和减员管理。 |
及时足额发放了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60岁退役士兵定期抚恤优待补助金,按时调标并及时补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管理。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产出 |
840 |
840 |
100% |
||
效益 |
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强烈。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保障了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
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强烈。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保障了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
100% |
||
满意度 |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手段,优抚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现行优抚安置政策总体满意,综合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 |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手段,优抚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现行优抚安置政策总体满意,综合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满意率达98% |
98% |
||
管理 |
精准掌握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人 |
精准掌握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人 |
98% |
||
总分 |
98 |
等级 |
优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婧思(77716119) | ||
主管部门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7.5 |
总量 |
27.5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7.5 |
其中:财政资金 |
27.5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及时全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 |
按时足额发放了抚恤优待补助金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老复员军人 |
186(人) |
186(人) |
100% |
||
伤残抚恤 |
170(人) |
170(人) |
100% |
||
死亡抚恤 |
36(人) |
36(人) |
100% |
||
效益 |
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强烈。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保障了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
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强烈。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保障了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
100% |
||
满意度 |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手段,优抚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现行优抚安置政策总体满意,综合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 |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手段,优抚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现行优抚安置政策总体满意,综合问卷调查、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满意率达98% |
98% |
||
管理 |
精准掌握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人 |
精准掌握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人 |
99% |
||
总分 |
99 |
等级 |
优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 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人:张婧思,联系方式:023-77716119。
附件: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
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29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