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101410/2020-00012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委组发〔2019〕2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性 ]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退役军人 作用的通知
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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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委组发〔201923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武装部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有关部门: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政治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掌握辖区退役军人信息。各乡镇(街道)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全覆盖摸排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情况,建立专项台账,对退役军人的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专业特长、从业情况、家庭情况等信息进行准确登记并适时更新,从中发现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二、注重在退役军人中发展党员。村(社区)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退役军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同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先将退役军人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区委组织部在安排党员发展指导计划时,优先向退役军人入党积极分子较多的乡镇(街道)倾斜。

三、注重将优秀退役军人选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和届中调整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退役军人列为“两委”成员、专职干部拟任人选,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注重将退役军人列为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主动摸排,将有潜质的退役军人列为所在村(社区)的后备干部予以培养,落实专人帮带,达到条件的及时启用。

五、注重发挥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要注重引导和激励退役军人党员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抢险救灾、志愿服务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切实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关怀激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倾斜,大力支持扶持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全协管、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等公益岗位可优先安排给退役军人尤其是退役军人党员,对表现优秀的要大力宣传表彰、积极选树典型。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要主动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慰问。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武装部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武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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