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请对照工作方案,按照任务分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扎实推进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整改意见,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依据《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规定,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推进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武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聚焦全区2025年度各专业统计数据核实情况,统筹相关专业和执法监督检查力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实战练兵、全员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主动服务指导调查对象,着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全区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三、组织实施
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统发〔2024〕24号)要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统计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区统计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一安排,局内相关专业人员协作配合、共同参与完成。
(一)执法检查方式
在重点领域、重点统计专业中以“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
(二)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安排在第三季度进行,并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整体工作于11月底全部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除外)。
(三)确定检查内容
1.检查期别。检查期别一般为2024年年报。
2.重点指标、重点领域。重点选取7个统计专业开展执法检查,具体包括: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合计7家企业(单位)。同一执法检查对象检查的主要统计指标不超过2个。
(1)规上工业重点检查指标: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2)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检查指标:本年完成投资额、项目到位资金;
(3)限上批发零售业重点检查指标: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4)限上住宿餐饮业重点检查指标:营业额、营业收入;
(5)建筑业重点检查指标:建筑业产值、营业收入;
(6)房地产业重点检查指标: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额;
(7)规上服务业重点检查指标: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3.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项目是指“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包括“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等基础工作。
(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1)使用区司法局提供的随机抽查软件,以2024年底全区“四上”企业单位库为依据,建立随机抽样单位库,分专业随机抽取检查单位,每个专业随机抽取1家企业(单位)作为统计执法检查对象,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扫码入企,规范执法。
(2)同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1家。
(3)对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对各类举报、各级移交等线索进行核实办理、立案处理;对各专业核查数据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执法检查,时间贯穿全年,检查次数不受限制)。
(4)近2年已被执法检查的统计调查对象(迟报、拒报、未设置统计台账等非统计数据质量情形除外)原则上不再作为当年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2.执法检查人员安排
武隆区统计局现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共3名,每次随机安排两名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局内各专业统计人员共同配合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具体任务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五)抽查结果的运用
1.抽查工作完成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在武隆区统计局网页上对外公示抽查工作相关情况和结果。
2.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和程序报送到市统计局;符合《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纳入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局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谋划、部署、推动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统筹协调,推进执法检查工作;统计执法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应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二)规范执法程序。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时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运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三)强化法治宣传。执法检查期间同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业务规范服务指导,对检查对象加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意识。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严格依法立案,依照《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按照《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对统计违法企业开展信用认定及有关信息公示工作;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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