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992664774/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商务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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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牵头制定全区商贸发展规划、商品市场发展及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完善现代商品流通市场体系;负责全区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口岸物流、电商物流、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等工作,推进连锁经营、代理、直销、特许经营等;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二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生活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划,重点推进网络零售、农村电商、跨境电商;负责农特产品的线上销售。四是负责统筹全区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五是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负责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推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具体指导成品油、再生资源、汽车销售等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内设8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商贸产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电子商务科、外经外贸科、应急管理科(行政许可科)。重庆市武隆区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是区商务委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8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4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7.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8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8.5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5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23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2.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1.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4.35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6.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08万元,比2022年增加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25万元,比2022年增加81.7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工资晋档晋级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88.83万元,比2022年减少74.35万元,主要原因是电商项目资金预算比上年减少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比2022年减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减出国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从简,减少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减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58万元,比上年减少20.7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2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共有项目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88.8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项目9个,涉及资金18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欢 ,电话:023-85619301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审议表

           2.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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