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牵头制定全区商贸发展规划、商品市场发展及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完善现代商品流通市场体系;负责全区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口岸物流、电商物流、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等工作,推进连锁经营、代理、直销、特许经营等;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二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生活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划,重点推进网络零售、农村电商、跨境电商;负责农特产品的线上销售。四是负责统筹全区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五是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负责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推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具体指导成品油、再生资源、汽车销售等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二)单位构成。区商务委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商贸产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电子商务科、外经外贸科、应急管理科(行政许可科)等8个内设机构。重庆市武隆区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是区商务委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商务委现编制28人,现实有职工26人。
(三)本单位无本轮机构改革的其他相关说明
二、部门财政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17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8.66万元(包含上年结转6.32万元)。较去年增加了2139.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减少68.02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2207.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17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44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2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2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预算243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5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了2139.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8.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07.46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8.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8.66万元,比2021年增加213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8万元,比2021年减少6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63.18万元,比2021年增加2207.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增加。一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资金970万元;二是外经外贸服务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三是商务发展专项资金304万元;四是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资金40万元;五是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585万元;六是商务发展商贸流通体系资金110万元,七是商务发展专项(财政结转)3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商务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8.9万元,比2021年减少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出国出境费用;公务接待3万元,比2021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从简,减少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4.37万元,比上年增加31.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电话费补助纳入了运行经费计算(26人),二是公务员交通补贴纳入了公用经费统计(21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区商务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63.18万元,含结转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财务审计科:石晓红,联系电话:023-85619301
附件:1.区商务委部门预算审议表
2.区商务委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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