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渝商务发〔2022〕9号)《重庆市县域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商务发〔2022〕11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18号)等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2024年武隆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短板,武隆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参与武隆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项目支持方向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二)项目需于2023年1月1日后启动建设,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四)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报申报材料,其中,附件7、8、9、10、11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附件12为项目申报书模板;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
(二)初审。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对项目申报材料就申报资格、申报资料要件进行初步审核。
(三)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由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交到区商务委(收件地点:商务委513办公室;联系人:张树彬;联系电话:023-85612377)。
(四)评审。区商务委员会同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项目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储备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
(五)公示。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五、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至区商务委514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839803030@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活动补贴、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等,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
(二)全力推动政策落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好身处一线的优势,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宣传中央、市级和武隆区出台的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申报项目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张树彬;联系电话:023-85612377。
附件:2024年武隆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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